第四七六章 木林城邪(1 / 1)
福圆犹豫一下摇头道:“我们是没看到。不过准是姓芫的杀了我师父,不会错。我牵好马回来走到一楼塔门口,就听见姓芫的嚷嚷要拿刀砍了我师父。我怕出事,喊上旁边的师弟们就跑了进来。结果还是迟了,这天杀的芫蛮子,比倭寇还狠哪……”说着忍不住又哭出声来,旁边的和尚纷纷附和,表示确实是听见芫狼要杀天书才进塔劝阻的。
黎陌阡一滞说不出话来。芫狼听福圆拿他和倭寇比,光头上绷带缝里顿时冒出了热气,甩开黎陌阡的手跳了起来:“我那是跟他开玩笑你们听不出来吗?!我要杀他还要动刀子吗?我一只手就能掐死他!”福圆一听高举双手像在乞求佛祖一个霹雳劈死芫狼:“天哪,你终于自己说出来了!我师父本来就不是被刀砍死的,你看他身上没血,脸色发青,分明就是被掐死的!从你喊着要杀我师父,到我们从一楼上来,就这么短的时间,没见一个人出去,不是你杀的那是谁?!”
芫狼又急又气,偏偏找不到话说,甩开黎陌阡伸手就要掏枪,却被臧参谋冲过来一把拦腰抱住,怎么也挣不出胳膊来。黎陌阡连忙把芫狼腰边的枪缴了,转头对站在楼梯上被争吵惊动来的几名军官喝道:“快过来把他捆了,关到方丈室等我处理。”
几个军官一拥而上,按住跳着骂着的芫狼,抽下腰间皮带背绑了他的双手,推下一楼的方丈室锁上了门。黎陌阡只觉得一阵头晕,险些跌倒,身旁的臧参谋连忙扶住。黎陌阡冷静了片刻,看了臧参谋一眼,抽出手,扶着楼梯走上了三楼。
臧参谋皱起眉头也跟了上去,黎陌阡已经坐在作战指挥室里,见臧参谋进去,随手拿起桌上的勃朗宁手枪擦拭,轻声问道:“臧参谋,你怎么看刚才楼下的事情?你觉得天书确实是死在老芫手里吗?”
臧参谋摇摇头:“不好说,我看过天书的脖子,上面没有瘀青,不是像福圆说的那样被老芫掐死的。不过师座应该知道老芫是武术高手,要是下重手一拳砸在人的心脏部位,也足以造成一种瞬间窒息性死亡。那样就要职业法医解剖尸体才能验出真相了——当然我是信得过老芫的为人,他说他没碰天书,就应该没碰。只是从福圆他们的话听来,现场就老芫和天书两个人,这个真的很难解释清楚啊。”
黎陌阡冷冷道:“臧参谋你真是博学,连仵作的知识都这么了解。你说解释不清我倒有个能解释的想法。刚才我上楼后不到十秒左右你跟着上楼,然后在你之后不到十秒芫狼也紧跟着你上楼,然后我们三人在楼上说话不到半分钟的时间,福圆他们几个和尚已经冲进二楼了,其间又没看到一个人。”
“说到武术高手,刚才老芫激动起来差点将我摔倒,你却能抱住他让他动弹不得。你说我有没有理由怀疑,在我上楼和芫狼走过天书身边的这二十秒里,或者说你走上三楼前和老芫进二楼的十秒时差里,有一个和他身手一样好的人,电光石火间在天书胸口击了一拳?”
“说到动机,芫狼是个憨直的人,除了我,他只对你敬佩服从。刚才在楼上他一急已经露出了口风,他去找天书麻烦完全是你的安排。你跟我说实话,你到底在怀疑天书什么,赶走他又想从方丈室翻查到什么?臧参谋,我知道你不简单,但老芫是我的部下,我不能让他不明不白地替你背黑锅!”
“还有,我越想越不对劲,早前在楼下你和天书到底在我面前打的什么哑谜?臧参谋,存亡之夜,用人之际,老芫被关,我如失一臂。这当口如果你还是什么都不告诉我,我证明不了芫狼的清白,只有向众人公布你暗中指使老芫对付天书的事,拖你下水陪老芫进方丈室静思了。”
楼下被绑住双臂的芫狼撞门的砰砰声隐约可闻,只是不知道用的是身子还是脑袋。臧参谋微微一笑,手摸向腰间:“师座您这么肯定天书就是我杀的?”黎陌阡擦着的勃朗宁枪口立刻看似不经意地指向了臧参谋。不料臧参谋只是掏出枪放在桌上,走到窗边举起望远镜指向窗外朦胧的夜色:“师座你看,昨天东门遇袭时旗杆被炸倒了,我让弟兄们又绑了一根竹竿让旗子继续飘了起来。”
臧参谋说得不错,此刻东门附近一面青天白日旗正神气地在竹竿上随风飘扬,为死寂的古城增添了一丝生气。旗下两名士兵虽然冻得发抖,身体却依然挺得笔直,坚守着自己的岗位。满脸的炮灰已经让他们看不出原来的面貌,即使远处塔楼上随臧参谋眺望的黎陌阡,在望远镜镜圈里也只能看见两张乌黑的面孔。
所以黎陌阡也叫不出这两名士兵的名字,只知道天亮时战斗再次打响的话,青天白日旗旁也许又会添上两具无名士兵的尸体。这两名黎陌阡不知道姓名的守旗士兵,就是娃娃脸的年轻士兵赵彪和满脸橘子纹的老兵馬万里,原属二十三师炮兵营。不过四天前炮兵营的炮弹就已经在城外打光了,炮兵营营长也牺牲了,整个炮兵营活着的就剩四人,赵彪、馬万里,还有为了追耗子,填补一些肉类,不知追至哪儿的马六马七两兄弟。
没有炮弹放的四名炮兵被整编成了木林东门的护旗手。就目前战况来看,这样的人数在配置上未免有些奢侈,但无论什么时候军旗都是战场的灵魂所在,不容轻视。靠东边城门处,城外的冽风透过城门一直吹到旗杆下。随着天色渐黑,守卫军旗的两名士兵渐渐不像先前站岗的时候站得那样挺直,缩起头在棉军衣竖起的衣领下哆嗦。此时远处无枝可栖的乌鸦的叫声让娃娃兵赵彪连忙吐了口唾沫,叫声大吉利是。
老兵馬万里将手环在袖管里,头都懒得抬一下,只是使劲跺了三下右脚。按说他这个年纪依然是个士官鲜少还有留在军营的,但架不住这老油子的手艺,不说他满嘴能道尽天下,就说修个坦克,实施一个爆破,算计得天衣无缝,他孤身一人,除了军营却不知该留在何处?正好军营也需要这样的老油子带带新人。
旁边的赵彪看了馬万里一眼,好奇地问:“馬叔您这是什么说法?”馬万里低着头,从鼻子里面呼出一道白气:“这是我们木林城的俗法,专避晦气的。一跺去邪气,二跺去霉运,三跺好运来。你试试,比你吐唾沫灵验。”
赵彪早觉得脚冻得麻木了,听馬万里一说,忍不住也跟着跺了三下棉靴,顿时觉得身上暖和了一些,笑着夸道:“真的有用哎!难怪都说要入乡随俗,当地人说的就是准靠!馬叔您算是老木林了吧?”馬万里摸摸右腮下的一条刀疤,点点头:“那还用说,你馬叔我从小就在木林城里玩儿泥巴,哪个角落没去过?哪个典故不晓得?就是没晓得出去当了几十年兵,最后还是死回这座木林城。赵彪你娃家哪里的?”
赵彪低下头去:“西北那地,俺陕西的娃,父母走的早,许久就一个人,没想到最后一刻都不能给两老上柱香,不像馬叔您,好歹临到头了还能回到自己家看看,也算福气哦。”馬万里长叹一声:“福气什么,能活哪个想死?死到生出来的地方也落不上口棺材,亏大发了。再说别提家了,你馬叔活了一辈子连个老婆都没讨上,否则孙子都该有你娃大了。几十年的冷被窝,比不上你娃快活啊,睡下还有两条狗给你焐焐脚。”
赵彪开心地笑了:“那您别说,我这辈子有狗就不要老婆了。馬叔您不知道,我家祖传就是驯猎狗的,有老大一片养狗场。我爹、我爷爷,还有我爷爷的爷爷,都是西北数着帽子的狗把式。翻山越岭赶兔子,老赵家狗场里出的猎狗就是比别人家好。还有大藏獒,我家驯出来的獒种凶着呢,能斗熊。你不知道啊,曾经俺祖父,清朝的时候还当过皇家猎场的猎犬总管,后来宣统皇帝下台,猎场解散了,我祖辈舍不得那些狗,就带出来自己开了狗场,那个兴旺呀……”
馬万里“呦”了一声:“看不出还是一有家底儿的呢,干吗跑来当兵呢?这提着脑袋放裤裆的兵差,你馬叔这样的苦哈哈做做也罢了,你一富家小少爷……”
正说着呢,突然之间,赵彪似感应到了,朝拴在不远处的两条狼狗望去,狼狗也正趴在地上望着他,低低地哀鸣,露出乞怜的眼神。赵彪摇摇头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怎么的?这俩黑贝跟我这么久,从来没这样过,就是豹子也敢咬一口的主,还有东西能把它们吓成这样?真是邪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