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修改秦律(2 / 4)
赵佗叹了一声。
秦殿之中,诸将皆败于大司马之手,不过是在效仿昔日长平吹捧马服子之事,为秦国接下来的灭国战争赢得更大的优势。
大争之世,列国征战,本就是尔虞我诈,无所不用其极。
看着远处的齐国车队,消失在滚滚烟尘中。
赵佗低语:“鸷鸟将击,卑飞敛翼;猛兽将搏,弭耳俯伏;圣人将动,必有愚色。”
“吾等所为,亦是兵法之道。”
……
在送走齐国大司马之后,咸阳城再次陷入平静中。
不过短暂的平静很快就被打破,因为在接下来的朝会上,秦王政宣布了一个新的命令。
“秦律有言:非史子也,毋敢学学室,犯令者有罪。”
“然今日秦已并五国,据诸侯之地而治之,地大城众而吏寡,致使寡人之政令难以传达于山东之土,政令不通,岂是强国之理。”
“是故当循商君所言: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今少上造赵佗建言,得爵者之子弟亦可入学室,以增秦吏之数,分派山东之地,以宣扬寡人之威德,颁行秦国之律法。寡人曰:可。”
“爵位簪袅以上者,毋论是否为令、史,其子弟皆可入学室。待学成考核之后,便可为各地文法之吏,以固秦土。”
随着秦王政将修订好的律法颁布出来,秦国朝堂上并未引起大的波澜。
众多公卿大臣早就有所耳闻,心中已有准备,此刻皆是俯首应命,并无一人反对。
赵佗眼见此景,心中暗暗松了口气。
这是他对于秦律的第一次试探,如今眼见朝堂上无人提出异议,顿时心头大定。
只要开了这个头,日后若是再想要对秦法有所增益,那就要更容易一点了。
“不过不能掉以轻心。自古变法,反对者皆是因为新的法律侵犯了他们的利益,故而才会群起而抵制。若是新法对其无害,除非食古不化之徒,否则直言反对者终是少数。”
对赵佗来说,他之所以选择从“入学室资格”这条律法下手,除了确实强国利民,有助于巩固秦国对诸侯故地的统治外,也是因为此条律法的更改并不会影响到众多公卿大臣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