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1)
除夕焦急在门口踱步,一把拎起阿默德·西德鲁,出事了,我跟你没完。
放宽心,放宽心,虽然现在还没出来,她的血脉比我还高级,定能没事。
血脉?什么血脉?你的意思是她能不能渡过这一关跟她的血脉有关,边说着边把人拎了起来,靠在墙上。
看着除夕英俊神圣的面容,以及露出来的手臂上肌肉,暗叹,之前怎么就没发现,这人长的还怪好看。
阿默德·西德鲁把手举起来,一脸无辜的道,我们界面的药材都有毒,毒素无解,只能靠着血脉压制征服,成为身体的养分我给她是最好的一种。
放宽心,这种药材我之前也吃过,她血脉比我还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还没出来。
除夕沉着眸子认真的看着他:“那你上次吃了这种药材什么时侯出来的。
阿默德·西德鲁:“两天一夜。
除夕的眼色冷了起来,恍惚换了一个人,如果没有扛过去,会发生什么。
阿默德·西德鲁反应了过来,变了脸色,她的血脉有问题?
除夕摇摇头,其实我们都搞不清楚她的血脉,这血脉一开始没有,是一年前才出现的,后来实验发现血液可以治愈伤势。
阿默德·西德鲁急了,快放我下来。
就在这是门从里面打开,一个纤细修长的身影走了出来,一时间两人愣在了原地。
眉似远山不描而黛,微微下垂着,柔美温顺乌黑的头发描绘着她被潺潺流水打磨的美玉般侧脸,那眼睛,如秋水,如寒星,如宝珠,如白水银里养着两丸黑水银,眼尾下垂,因为疼痛,开扇型的杏眼微微垂着,让本就有几分忧郁的人,再添两分可怜,让人忍不住怜惜,左边眼睛的内眼角下,与鼻梁齐平的位置上,有着一颗红艳艳的朱砂痣,刚好可以接住眼睛留下的泪,精致小巧的鼻子,唇不点而红,嘴角微微下撇,如正在开放的姣美花朵儿,十分的柔和,哪怕很是狼狈,却丝毫不影响她的美,反而让她添了几分凌厉秀致的美,骨相与皮相完美融合,小方圆脸与略微的紧凑五官形成了一副完美的画卷,哪怕有一点小瑕疵,但完全不能让别人的目光从她身上移开。
哪怕两人已经看过吴榆之前的样子还是被震撼到了,除夕不知道活了多少岁月依旧不得不承认,吴榆绝对是他见过最好看的女孩之一。
阿默德·西德鲁,脑海里不由得出现了一句话,当一个人美到极致的时侯便会统一所有人的审美。
此时的吴榆外在的身体状态达到了最佳,脸色也不是当初的苍白了,因为创阴录而停至发育的身体而达到了正常水平,虽然根基还是老样子,但吴榆很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