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一出好戏(1 / 5)
在场的死人是没办法为自己辩驳的。
毕竟这是神的审判庭,冥府可以如掌上观纹一般,看清一个人的一生,哪怕是他自己都不记得,遗忘在脑海深处的事情,冥府的判官和冥王也能够看的一清二楚。
故而冥王与判官并不需要人来为自己的罪行辩驳,所有的罪都是现行,都是证据确凿。
但犯人接受神的审判,也不是什么都不能做,只能等待判决。
他们可以鼓动自己的唇舌,以言语说服冥王与判官,来减轻自己的罪孽,或者干脆就是收获神的同情,改为无罪判决。
嘛,毕竟是古典时期,判案很多情况下并不按照法典条文,而是神的心情。
在神的世界,就算是死亡也不算是一切终了,这起恶性案件,凡人审判不了,自然就交给神明来审判了。
大多数情况下,冥王和冥后一商量,是丢到爱丽舍享福,还是扔进地狱喂癸干忒斯,或者是在冥界受苦,赎清罪孽再去爱丽舍,很快就会有一个章程。
可这次的案情不太一样,哈迪斯和珀尔塞福涅吵了很长时间还是没有得出结论,最终两位神明决定把希腊公认审判最为公正、道德最为高尚,人品最为无私的苏尔伦请来做裁判。
哈迪斯认为这次案件中的丈夫最为无辜,出于神的怜悯,哪怕他没有功绩,也可以特许他进爱丽舍享福,妻子和奸夫没什么好说,这种杀人事件太常见了,不至于折磨他们,直接丢进地狱喂癸干忒斯就是。
这在冥府,已经是非常轻的处罚了,希腊有着数不清的酷刑,比如永远重复着同一件事,但永远也完不成的西西弗斯,能看到甜美的果实和清澈的水,但却永远也喝不到、吃不到的坦塔罗斯。
对比一死了之而言,永恒的惩罚和折磨,才是众神对于凡人真正的惩罚。
至于杀母的女儿,直接送回大地,让复仇女神追杀就是了,这种杀亲之罪,是复仇女神的管辖范围内。
但珀尔塞福涅明显有着不同的意见,她认为妻子杀死丈夫,绝对不只是妻子一个人的原因,若不是丈夫只顾着做自己的事儿,对于妻子没有任何爱意,长期忽视妻子的需求,也不至于引来杀身之祸。
珀尔塞福涅觉得直接把这三个人都丢进地狱,至于那个小女儿最为无辜,倒是可以去爱丽舍,接受冥府的庇护,免受复仇女神的侵扰。
两位神明对于同一件事,持有着近乎相反的意见分歧,哈迪斯主张将罪孽定在奸夫和妻子身上,而珀尔塞福涅却主张将罪孽定在丈夫和妻子身上。
苏尔伦听完了来龙去脉之后,点了点头,说道:“首先是女儿,若是你的父亲杀了你的母亲,你会如何?”
在权能的审判下,任何谎言都无所遁形,女儿犹豫片刻后,艰难的说道:“那我可能会杀了父亲为母亲报仇。”
“我支持你的大复仇主义,父与母,份量相等,为亲杀亲,无罪。”
对于女儿,苏尔伦做出了无罪判决,按照惯例,无罪的灵魂可以进入爱丽舍,或者是神明特许返回人间,除此之外没有例外。
但苏尔伦做出无罪判决之后,却并没有宣布她的归宿,而是看向了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