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法不责众?【二更,求收藏追读】(2 / 3)
商鞅故作不经意的说道:“律法严苛,但有些时候,在某种不重要的地方,有些人总是以为。”
他沉吟了一下后问道:“但在某种程度上,除非是真的一些不可饶恕的罪过,法在执行的过程中往往都会。”
“举一个简单的事例。”
商鞅看着陈野问道:“若是此时,有一个村落的人将执行新法的官吏打出了村落,让其不能够宣布、推行等,这个时候该如何处理呢?”
“难不成,真的将一个村落的人都抓起来,依法处置么?”
陈野微微眨眼,他没有想到商鞅竟然是来询问这个问题的,他没有丝毫的停顿,只是笑了笑说道:“大良造,这个问题你的心中不是已经有了答案么?”
商鞅沉默。
的确,他心中是有答案的。
在他看来,法是不准许冒犯的,别说是一个村落的人了,即便是一个乡、一整个宗族的人又能如何?
商鞅能眼睁睁的看着宗族的人被陈野依法处理,怎么可能放纵一个村落的人那么做而没有任何的举动?
他只是在思考之前陈野所说的话。
或许还有更好的选择,不是么?毕竟若是真的将一个村落的人都处理了,都施以劓刑,那么他一个的名声就跑不掉了。
不仅仅是他,当这个事情传出去之后,整个秦国都会背负起的名声。
他抬起头,看向陈野,用状似玩笑的话语说道:“正是因为心中有了答案,但对自己的答案并不确定,所以才来问你的。”
“你心中难道就没有更好的答案么?”
陈野没有停止手中翻动的书本,只是说道:“这还不简单么?”
“即便是一个村落的人将官吏赶出来的,但总有人第一个动手吧?总有几个人动手比较严重吧?”
“总有一些人是跟在那些人身后,是盲从者吧?”
“总有一些人完全没有动手的机会吧?”
陈野笑了笑,声音中带着残酷之意:“抓一批、劓刑一批、罚金一批、放了一批,让他们之间自己产生矛盾。”
“当他们自己产生了矛盾之后,集体这个概念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