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血祭(3 / 3)
当义勇军进行曲响彻在辽南大地之后,王一开始了此次讲话。
“各位同仁,各位同志,各位同学,听众朋友们,就在六天前,我们东北的豺狼之国日本,不顾我大清劝住,悍然发动了对我国属国琉球的侵略。”
……
“据《古春风楼琐记》记载,琉球国位于福建以东的海上,《隋书》中称为‘流求’,《元史》中写作‘瑠求’。元朝末年,琉球分裂为三个各自独立的国家:中山、山南和山北。其中,以中山国的势力最为强大。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琉球三国都是与日本历代政权平等交往的国家。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年),明政府派杨戴出使琉球三国,分别册封了三国国王。琉球三国也明确表示向明朝政府称臣,正式成为明朝的藩属。几年之后,中山国灭了其他两国完成统一,中山国国王被明政府册封为琉球王。“
“明朝灭亡后,琉球国王尚贤就派遣使者金应元前来请求册封。由于琉球使者没有携带明朝政府的册封印信,因而请封未成。此后恰逢尚贤去世,于是改由其弟尚质继续上表请封,后来琉球国王被清廷册封为琉球国中山王。康熙元年,又改封琉球国王。此后百余年,琉球不断遣使进贡,历任琉球新王即位时都要遣使请封,从未间断。”
“但是,明朝册封琉球200多年后,日本看上了琉球王国。明万历三十七年,日本军阀丰臣秀吉率军侵略朝鲜,派萨摩藩诸侯岛津氏向琉球敲诈钱财,遭到琉球国王的拒绝。岛津氏遂率军攻打琉球,俘虏了琉球国王尚宁,逼其写下誓文,每年向萨摩藩输粮8000石。日本将历史上的侵略视为‘上贡’,并以此证明琉球一向是日本的‘藩属’——真可谓恬不知耻!”
“同治七年。日本维新政府的‘太政官令’传达到了琉球,将琉球王国置于日本鹿儿岛县的管辖之下,随后又将其改为政府直辖地。同治十一年。借明治天皇亲政之机,鹿儿岛县秉承明治政府的旨意,令琉球王子伊江等人进宫朝拜。伊江等人从鹿儿岛乘船出发,先抵达品川,后进宫朝拜。当时,琉球的贺表上写的本是‘琉球国王尚泰’,而日本外务省擅自去其国号,改为‘琉球尚泰’。明治天皇下诏将琉球王室‘升为琉球藩王,叙列华族’。第二年,又下诏书命琉球受内务省管辖,租税上缴大藏省,将其纳入日本内政的轨道,而这一切都没有获得琉球国的同意。”
“同治十年,66名前往我国进行朝贡和贸易的琉球人,在回国途中因遇到大风,船舶漂流到了台湾,被不明就里的台湾土著牡丹社民误认作敌人,杀死54人,另外12人被清政府护送回国。‘牡丹社事件’的当事人一方是中国子民,一方是中国藩属国的臣民,本与日本无关,但日本却蓄谋吞并琉球,并借机插手台湾。”
“同治十年,日本使者副岛种臣和柳原前光来到中国,他们本是来换取3年前与清政府签订的《天津修好条约》和《通商章程》文件的。但到达北京后,副岛种臣前往礼部商讨觐见同治皇帝的礼节,而副使柳原前光则前往总理衙门,拜见了办事大臣毛昶熙和董恂。他分别与两位大臣谈起了不久前发生的台湾土著杀死琉球人的事件。毛、董二人在谈话中无意流露出‘杀人者皆属生番,系化外之民’的意思,结果被日本人抓住了话柄,强词夺理地说这些‘化外之民’不归我大清治理,进而表示否认台湾是大清的领土,为‘代表’琉球出兵台湾找借口。”
……
“而今日本财狼之心已现,吞并我属国,无事天朝威严,其心当诛!其国当灭!其族当戮!”
王一把琉球的大致历史当众讲诉一遍,其后又把日本侵略台湾的事情讲了个清楚,虽未指名道姓地指责当今朝廷,不过所有人都明白其中的意思。
“我宣布,从即日起,凡我大商保险队护卫之地,日本之民三日内必须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之后,王一让大商附属小学的同学先行回校,接着把之前收买范一三的五名日本人,潜入机床厂的两名日本人,再加上其他进行间谍活动的日本人,全部带到人民英雄纪念碑下。
总计三十八人!
王一开始宣读他们的罪行……一桩桩,一件件,铁证如山。
正当午时,三十八名日本人,全部被枭首示众,血祭人民英雄纪念碑以及其后陵园中的烈士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