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最后的梳妆(1 / 2)
大理寺是中国古代掌管刑狱的中央审判机关,其中大理是中国古老的官名,大理之意:古谓掌刑曰士,又曰理。汉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寺,《说文》云“廷也”,即指宫廷的侍卫人员,以后寺人的官署亦即称之为“寺”,如“大理寺”、“太常寺”等。因此,“寺”原来并非专指佛寺,而是一般官署、官府的通称。
大理寺是中央的审判机关,梵语中,“寺”叫“僧伽蓝”,意思是“僧众所住的园林”自隋唐以后,寺作为官署越来越少,而逐步成为中国佛教建筑的专用名词。
置大理寺的最初目的,是因为地方官员的司法权力过大,可自行勾决死刑犯人,造成不少冤假错案。为了使刑狱汇总,始置大理寺,作为复审机关。
如果要按现代的公检法司系统类比,大理寺差不多相当于最高法院。
但是它只是最高法院的一部分,比如唐朝的司法系统分成三块,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
其中大理寺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京师徒刑(强制服劳役)以上案件以及州县呈报的疑难案件,经过审定后送交刑部复核,再申报中书门下,大案及死刑要奏请皇帝批准;刑部负责复核大理寺审定的流刑以下罪及州县判处的徒刑以上罪,死刑不论在京在外,都要由刑部复奏,请示皇帝批准,再由大理寺复审判决;御史台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事务。有大案要案,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要派人联合审案,叫做“三司推事”,后来它又有了一个更通俗的名字,叫“三司会审”。
广州粮赋被劫案震惊天下。官赋乃是一国之重,更是代表着皇权的无上威严,这样的安子可谓是大案特案,作为广州知府被劫之粮赋乃是广州府之粮赋而且最为重要的是这被劫的地点恰好就在广州府境内,可以说无论如何他都逃不过一个连带之责,更何况他是主官罪责加等。在案件没有水落石出之前他几乎便只能在大理寺等死了。
其实也非常清楚,这件案子疑点丛生,无论是兵卒的皆数被杀还是贼人的消失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事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劫案,并且这些贼人心狠手辣甚至不惧国法。
要知道这样的重罪几乎就是株连九族的大罪,这些人敢做那就已经将一切都抛之脑后,说是穷凶极恶一点儿也不为过。
随着被押解进京以来他早就绝望了,这是一个永远也解不开的谜团,他不能。甚至广东一省的官员也不能,所以他必须死,只有等他死了那些人才能继续为官,只有他死了某些人才能心安。
可是他不服,为什么要死的是自己?他不甘,家有娇妻佳媛,原本的生活是那么的美好,可是自己一旦获罪。那么家人将会如何?可以想象绝对是凄惨之极
然而他却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在阴暗的监牢里等待死亡的来临。
一日
两日
时间就这样在头上的明窗下渐渐的过去。而自从他被关押在监牢后就从来没有人问起过他,似乎一切的人都已经将他遗忘。
“哗哗!”
“哗哗!”
这是监牢的锁链正在被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