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19章 远处的幽灵(二十四)(1 / 3)
第3019章 远处的幽灵(二十四)
据说多重人格患者有很多种不同的笔迹,每一种人格对应一种,就像是每个人独有的,尽管这些字都是一个身体写的。
然而即使如此还是有可以辨别的方法,“青年英格兰”的成员用的是同一种纸,而且墨水的颜色也大同小异。每个人习惯不同,总不能所有人都在一个地方购买纸张和墨水。
在这么多人格里,有狂躁并且智力薄弱的,也有如后来的约翰·弗里曼那样智力超群、学习能力强的。不过现如今很少有人去探寻他的故事了,除非像她和老蝙蝠那样,把积灰了很多年的卷宗给翻出来的。
“小丑”的故事里,亚瑟来到精神病院寻找关于自己的档案,来确认一件事,他究竟是不是领养的。
当他送母亲上救护车的时候,救护员问他多久没有来看母亲了。
孩子长大后不和父母住在一种是一种常态,反而成年后还和母亲住在一起的会难以接受,尤其是男性,容易引来“品头论足”的眼光。
亚瑟在照顾他的妈妈,不过人们是不会在意这种“细节”的。
在雷的影响下,1869年美国新罕布什尔州最高法院建立了一种新的规则,如果谋杀行为是被告精神疾病的产物,那么陪审团判决是否该“因精神异常而无罪”时,不应以“对错准则”、是否有妄想,也不是什么计划与执行杀人时的处心积虑或狡诈心机,而是只考虑疾病,以及行为是否是疾病的产物。
在1954年也有一个达勒姆规则,蒙·达勒姆曾经加入海军,却因为人格异常而被认为不适合在海军服役,后来长时间地在精神病院、监狱出入,1954年时是因为入室盗窃,在此之前他做了测试,是精神病状态合并精神病人格。
他被捕时所在的华盛顿州不认可新罕布什尔规则,而是仍然在执行马克纳顿规则,达勒姆还能使用空头支票行骗。并且该地区还在使用1886年之后使用的“不可控制冲动”规则,它作为马克纳顿规则在美国法庭接受,在英国法庭却不被接受。
“不可控制冲动”是一种病态冲动,海特菲尔德和奥斯福都是属于此类。但英国法官却觉得这是可笑的,比如被告想要杀死一只猫,他无法抗拒自己的冲动,法官说,如果让一个警察站在你的身边呢?被告就说不会了,于是就有了“警察咫尺法则”,换而言之如果警察近在咫尺,还是无法控制犯罪的冲动,这才是“不可控制冲动”。
陪审团基本上是根据常识来判别的,“不可控制冲动”有诱导其不幸,博取同情的嫌疑,不过比起新罕布什尔规则还是得到更多的支持。
简单地说,如果被告能得到精神医生的鉴定,证明他有这方面的疾病,就可以无罪,而达勒姆规则与新罕布什尔规则都是产物法则,区别大概是达勒姆规则是新罕布什尔规则的现代版。
它的优点是方便快捷,只要被告能拿到专业证人或精神诊断就可以了,陪审团们不用花费大量时间,去辨别一个精神病人脑子里想的是什么。
在达伦姆案之前,华盛顿只有0.4%的案子因为精神异常而无罪,到了1961年则激增到14.4%,另外还有1981年的里根被刺案,当时的凶手欣克利就被鉴定为精神异常。
“小丑”犯了多重谋杀罪,亚瑟最后被关押在精神病院而非监狱里也是这个原因,他有精神疾病的证书,并且他不是“突然”得的,而是病了很多年了。
再有就是他在电视上公开杀脱口秀主持人,当时警察并不在摄影棚里,但警察在的话,他还会不会干呢?
在1887年后的第二年,英国伦敦出现著名的“开膛手杰克”,他明知道他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并且警察在搜捕他,他依旧继续犯案,他是连环杀手还是精神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