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火鱼”(1 / 3)
如果一个人杀了人,不论他是有意还是无意,通常他想到的往往不是认罪伏法。
比如一个男人在自己家里抓到了偷情的妻子和奸夫,根据拿破仑法典的规定,他可以杀了他们两个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这样一想的话,他就会比较坦然得等待警察到来,然后以被害者的身份诉说经过。
但是在其他国家,遇到了这种情况丈夫是不可以杀死奸夫和妻子的,他必须“冷静”处理,如果他“不冷静”处理,比如用枪杀了他们,那么他就要伪造现场并且制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装成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到歌剧院或者别的公共场所出现。
奥坦斯是路易·波拿巴的妻子,她要生孩子了最着急的应该是路易才对,关拿破仑什么事呢?
一般正常的家庭,路易的兄弟们带着妻子登门祝贺就已经足够了,拿破仑根本不需要亲自去,然而带着情妇在外面玩就显得太不负责任了。
那天晚上她听到的“砰”的一声也许不是枪声,而是礼炮声,国王生了王子和公主都要放炮庆祝,王子要放11炮,公主放8炮,但路易·波拿巴既不是国王,也不是什么王储,他生了个儿子为什么要放炮庆祝呢?
如果说拿波里昂尼和16岁,看起来不像16岁的乔治娜小姐有来往是这个时代的风俗,那么和奥坦斯在一起,还生了个孩子就是违背伦理了。
这种谣言别说是政治家,就算是普通人也承受不了。
“你相信他吗?”百丽儿问道。
“相信什么?”乔治安娜无动于衷得问。
“他不是那个孩子的父亲。”百丽儿说。
乔治安娜看着这个希腊女奴。
“这话可不是你这个身份的人该好奇的。”乔治安娜冷若冰霜得说。
“如果你选择相信他,为什么你不相信你的丈夫?”百丽儿契而不舍得说“别管全世界是怎么说的,他爱的是你。”
乔治安娜看到了百丽儿手腕上有古代如尼文的金手镯,那是拿破仑送给她的。
“你是谁?”乔治安娜问。
“我以为你知道我是谁?”百丽儿神秘得微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