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神弃之子(五)(1 / 2)
在疾驰的马车上,乔治安娜正在看书。
穿着龙骑兵上尉制服的菲格尔居然意外得和玛蒂尔达很聊得来,她们正在热切得讨论到了鲁昂乔治安娜要穿什么衣服。
乔治安娜听说当霍格沃茨特快即将到站的时候孩子们就要开始换校服,她现在就有这种感觉,只不过她的行李箱里装的不是校袍。
人的第一映像非常重要,倘若第一眼给人的感觉很邋遢,即便以后出场都是精心打扮,那么以后也很难再给人好映像了。
乔治安娜还是相信玛蒂尔达的审美,而且这些衣服都是巴黎的时装设计师们搭配过的,应该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约瑟芬的穿衣风格还保持着波旁王室时期的奢侈华丽,毕竟博阿尔内子爵本身就是路易十五的裁缝,乔治安娜的穿衣则偏向伦敦的丹蒂风。虽然她不知道为什么,2世纪时尚界似乎觉得女人穿男装是一种时尚,丹蒂风主张的是简约精致,这或许是因为受到了新教文化的影响,一如新教的教堂普遍是比天主教教堂朴素。
她现在看的“书”实际上是14世纪时期教皇本笃十二世在担任法国南部主教时,在牧民山村蒙塔尤担任宗教审判所法官时所处理的案卷。
这个案子远不如塞勒姆那么出名,可能是因为审判结束后并没有死人,所谓的惩罚也很轻,没有像塞勒姆一样吊死、烧死几十个人,但这个案子从1318年到1325年,审判了37天,审讯了578次,涉及案件98个,有114人受到起诉,也算是个不小的记录了,乔治安娜手里的卷宗有厚厚的一沓,足够她旅途消遣用的,反正她把这些卷宗当成小说看了。
教育和生活方式让农民对人类有自己的理解,当时的农民相信放牧的牧民能和动物说话,这是一种魔鬼、异端的表现。蒙塔尤这个村庄绝大多数人都是牧民组成。和被封建制度牢牢禁锢在土地上的农民不同,这些牧民还有一定的自由,可以逐水草而居,当时他们在比利牛斯山一带活动。
在蒙尤塔纯洁派很盛行,所谓的纯洁派就是实行完全的禁欲主义,所有人,不论男女,都不结婚、不生孩子,保持童贞之身,这样大家就能早日在天堂重聚了。
农耕时代养孩子的成本低,但是收益高,也就是说多生男性可以创造财富,另外领主们要打仗也需要士兵,所以教会提倡生育,禁止避孕,不过蒙塔尤大部分人家生育子女都陪本的,孩子的养育成本大过收益,因为养羊牧牛一条牧羊犬就足够了,孩子生多了还要给他们喂奶,这些牛奶都是可以卖钱的。
养孩子成了一件非经济理性的事,在这种社会形态和生产方式下,财富不再是由子女留香父母,而是从父母流向子女,另外女性被视为事有魔力和月经的人,作为葬礼中的主要成分,要守在临死的人跟前,由她们为死者装殓,剪头发、裹尸布等等,人咽气之后还要送葬,她们要嚎啕大哭一番,嗓门一个比一个高。
当地的纯洁派却很奇怪得重男轻女,他们试图将葬礼搞的男性化一点,不要那么多娘们哭喊,葬礼通常只有男性参加,于是每逢丧事,纯洁派的异端就要和主流的天主教徒们对死者葬礼的仪式进行区别。
纯洁派为了早日上天堂,会劝说临死的病人禁食,这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自杀方式。天主教相信灵魂救赎,当地的异端思想很严重,比如死去的灵魂不是上天堂,旧灵魂在世界上到处飞跑,这些旧灵魂会通过特别的通道进入雌性的身体里,占据那些刚刚怀了胎,还没有得到灵魂的身体。如果这些徘徊的灵魂出自清白的死者,就会形成新生儿,旧鬼魂就会流产,相信纯洁派的村民可以保证所有的胎儿都是好的,因为他们都有清白的灵魂,而且可以获得母亲的爱。
虽说信仰不让生孩子,可是人总会向生活妥协的时候,尤其是贵族女性,她们必须为联姻的丈夫生下继承人。
这些贵妇通常会选择避孕的方式,达到保持纯洁的灵魂早日投胎的目的,如此循环往复,本来牧民就比较富裕,又加上人口少,于是就更有钱了,否则这个教区也不会出一位教皇。
但是蒙尤塔的农民还是会生很多孩子,在牧业经济中,为绵羊所需的牧场应有尽有,这些农民的儿子如果没有地分到,可以去牧场当牧工和骡夫,于是子女众多的家庭成了富裕的家庭。当他们的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后,他们也从农民转变为牧民,然后也开始和纯洁派一样避孕或反婚姻,认为生孩子是赔本的。
这个时候母亲的行为发生了改变,农民家庭的妇女首先在乎的是奶水,农民的收入比较低,农妇如果没有奶水,孩子基本上是养不活的。牧民家庭则会请奶妈,虽然牛奶也可以代替,不过这个时代喝牛奶是有风险的,亚伯拉罕·林肯的母亲是喝了毒牛奶死的,更遑论是14世纪,富有的牧民也有钱可以请人当奶妈,而这时候,孩子的母亲重视的是孩子的意识问题,可以理解为她在观察自己的孩子身体里装的是不是清白的灵魂。
所谓的对儿童、幼儿的母爱在中世纪末期还是个新鲜事物,罗马人是崇尚杀婴的,不够健康或者天生有残疾的孩子会被丢弃,由宗教和世俗文化在上流社会,比如王族、贵族和资产阶级中培养起来的这种爱孩子的情感慢慢才被农民等下层社会接受,在此之前他们一直不把一个小孩和婴儿的生死当作涉及感情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