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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女神的密语(六十一)(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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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多数刚从学校毕业的年轻人来说,他们都要面对一个问题,我该去哪儿?我该干什么?

这个问题不仅仅是普通世俗学校的毕业生要面对,连神学院的毕业生也要面对。

嘿,神学院毕业不去当神父还能干什么?

在17世纪读书是有钱人的事,就连哈佛大学最初的建校人也是富裕家庭的牛津、剑桥毕业生,而且在那个神权还没有完全消失的时代,连哈佛文科硕士也找不到神职工作。一个能写会说的人也可以办报纸,或者是成为家庭教师,总之他不一定必须成为牧师。

塞缪尔·帕里斯是波士顿第一教堂的成员,当塞勒姆教会的代表他找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个年轻的牧师,资历尚浅,并且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他出生在英格兰,少年时绝大多数时间在巴巴多斯度过。他的家庭从事种植业,有一个种植园和七十名奴隶,曾经在哈佛上过几年学,却因为父亲去世退学了。

那个时候巴巴多斯因为制糖业曾经非常富有,但那地方就像南北战争前的南方一样,只有舞会、吹嘘和带着假发的“贵族”。

那里的商业环境并不好,巴巴多斯产品的外销渠道也主要仰赖欧洲,想要阔宽自己的销路就要吞并别人的,帕里斯父亲死后他父亲的渠道被别人给抢走了,而还是个孩子,一脸书生气的帕里斯并不擅长商业竞争。几年后帕里斯就贱买了那些财产,来到了波士顿,与伊丽莎白结了婚,自称是西印度群岛的商人。一开始他的生活富足而安宁,但是尽管马萨诸塞州笔巴巴多斯繁华得多,也有更有利的经商环境,他的事业却开始走向失败。

他渐渐习惯了商业竞争,就像习惯交易一样,然而尽管机会经常降临,他每次都抓不住。有一年帕里斯威了一次颇具竞争的贷款而数次进出法院。

在这样的背景下他不得不重新成为牧师,他的哥哥是英格兰牧师,叔叔在波士顿第一教堂布道,在二人的引荐下,教会让他去马萨诸塞州一个很偏僻的小村庄服务。

帕里斯不是多明我派的教士,他没有崇高的使命感,为了铲除愚昧、布道光明才去那些贫困落后的地方。

他家里有关系,在那个村子呆几年他就调回了波士顿,就像二战时期西点毕业的“将军”到前线去混两年资历,回美国后他就可以去国防部了。

地狱有很多种类型,比如炮火连天、遍地残肢的战场,又或者是什么都没有,只有数不完愚昧农民的乡下。一个名校毕业的大学生,他明明可以留在大都会里,享受文明人的生活,为什么他要跑去穷乡僻壤呢?

不,当然不去!

帕里斯也是那么想的,塞勒姆的规模虽然和波士顿差不多,却不具有国际性,它只是个“可怜的小村庄”,远不如波士顿光彩夺目,连个剧院都没有。那里是清教徒的聚集地,人们在那里穿着暗淡的紫色、深沉的褐色、柔和的绿色衣服,而波士顿人则穿着深红色、镶嵌着银色蕾丝的外套,他去了一次就觉得自己快活埋了。

他一点都不想去,不过他也没法留在波士顿,他的叔叔只是一个布道的神父不是波士顿主教,没有办法把他安排进波士顿的教堂里。

帕里斯虽然没有经商的天赋却不是一个没有才华的人,他有很多牧师朋友,其中不少还和塞勒姆前任牧师德奥达特·罗森认识,这帮人帮着塞勒姆村民吹嘘塞勒姆那地方有多好,就像是说和美女嫁给有钱侏儒的媒人。帕里斯迟迟不敢做决定,他推脱说在必要时刻,农民会决定他的命运。

马歇尔将军在哈佛的讲坛上说:你们这些大学生就像刚刚点燃的火把,但是你们马上就要四散而去了。

这些农民则会举着火把聚集起来,把说错了话、传播异端思想的牧师给烧死。

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每个组织都会肃清内部,即便猎巫和女巫审判在欧洲已经禁止了,1691年宗教审判所还是会烧死牧师,那时候正在闹日心说。路易十四为了图省事,也因为日心说更符合他自己的统治,就驳回了所有的巫术指控,包括对教士的,也在此期间会天文和测绘学的传教士们,前往东方见康熙皇帝去了。

那时候的八旗子弟还不像清末那样,提笼架鸟,终日无所事事在街上闲逛。他们打败了沙俄,签订了尼布楚条约,占领了库页岛。hlj和乌苏里江流域也算是满族人的老家,对关中生活的明朝居民来说那是个苦寒之地,根本就没人愿意去,只有被流放的犯人才会去那个地方,即便丢了对汉族人也没有影响。

给自己干活和替别人卖命当然不一样,自己的家业如果自己也不顾了,当然不能指望外人会把它当成自己的事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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