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地狱皇后(二十七)(3 / 3)
一个女人是不是大男人们的对手,不过她不是有12个孩子么。玛丽·沃伦是很漂亮,可她不仅不能打,还惹祸,差点把主人家害得家破人亡,把她赶走,把玛莎·科里的半大小子给收留了,丈夫亲戚来了那小子的任务就把他们打走,他们打不赢报警也没用,当地官方对非当地人没有帮助义务,简单的说就是治安官什么都别干,吃甜甜圈旁观就行了。如此一来12个孩子就不是负担,而是乱世之中互相协助的帮手,大家不用分崩离析,被送到别人的家庭里寄养了,还能一起经营农场,少给点人工费。
美国人生活中的慈善、公益与志愿活动是普遍的,第二塞勒姆就是个慈善机构,男男女女们参与了推行教育和文化的工作,他们施粥的还是在纽约,对象是孩子们,一旦报纸刊登了巫术真的存在,人们还相信了,曾经在塞勒姆发生的事会不会在纽约重演一遍?
有时候人们不信有魔法存在反而是一件好事。
慈善和公益如果是真正善良的人用心去做,那是在积德,交给了第二塞勒姆的玛丽那样的女人,那就是隐患。妈妈决定了家庭的成败。伊丽莎白·普洛克特可以和伯勒斯的第三任妻子一样,抛下继子女,带上自己生的孩子,变卖了牧师的财产,带着他的图书馆离开的,到别的地方生活,可是别的地方她人生地不熟,总不能真的像鲸落一样带着孩子们“唯美地”去死吧。
活下来的幸存者更需要坚强,伊丽莎白不可以像2岁的玛丽·沃伦,才住了一天监狱就崩溃了,把所有的罪责都推到约翰·普洛克特的身上。
她丈夫是无辜的,她甚至可以和菲利普·英格里希一样通过诉讼索求赔偿。
虽然塞勒姆女巫审判除了一桩案子是刑事案件外全部都是民事案件,达不到国王审理的标准,但利益不只是钱,伊丽莎白可以和纳斯家一起旁听小安·帕特南的忏悔。
人类诉讼史上有一条最古老的原则,大部分案件在开庭受审前就已经决定了输赢。
出庭更像是个表演秀,在哈佛法学院有这样一个盘问的例子。
律师:夫人,你是这位先生的妻子吗?
证人:是的。
律师:当你嫁给他的时候,知道他是小偷吗?
证人:是的。
律师: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嫁给这样一个人吗?
证人:可以,因为我那是年龄已经大了,不得不在一个小偷和一个律师间作出选择。
私人感情是不可侵犯的,正如正义属于银行,怜悯属于弃妻。正义属于普洛克特的亲戚,怜悯属于伊丽莎白和她的12个孩子们,如果塞勒姆的居民真的忏悔的话,他们只需要帮忙赶走那些外来者就行了。
至于律师,塞勒姆审判时根本不见他们的踪迹,不仅是因为当时的殖民政府还没有律师执照,无人从事这个行业,还因为谁会相信律师。
这帮人本来就是拿钱办事的,小女孩们被相信是几场关键的即兴表演,他们要是在法庭遇到了就相当于打遭遇战,闲杂人等全部闪开,把空间留给这些角斗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