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花之争(三十六)(1 / 2)
尼克在街上买了中国书生穿的衣服,并且穿上了它,再戴上帽子遮住了满头的金发后,只要不开口说话,他看起来就很像一个有粟特族血统的满族人。
不论老举人有多拮据,他还是穿着长袍,并没有像平民那样穿着“短褐”,后一种穿着很方便活动,上衣长度在膝盖上下,而长袍则会接近脚踝。
很多不是“读书人”的也会穿长袍,并不用担心巡逻的士兵拦住他盘问。很多欧洲来的水手会在十三行小广场附近的猪巷聚集,在“好人汤姆”、“好人吉米”窝棚似的小酒馆里喝酒。他们不只是会喝酒闹事,有时还会遇到骗子。朝廷颁布敕令,禁止平民携带武器,但这些水手基本上都会带着枪和火药,尤其是英国水手,他们脚下穿的鞋子垫着很厚的鞋底,得有一指高,里面藏有刀片,贵州的苗族女性也会那么做,算是一种自卫的防身工具。
港口城市往往都治安混乱,但广州比起东南亚其他港口城市要好多了,至少在两个街区外没有感觉到任何骚乱的迹象。
广州没有路灯,只有富人家门口的灯笼提供照明,红色的纸上写着这个住宅主人的姓氏,灯笼照不到的地方一片漆黑,一条条街道寂静无声。
在路过一户人家的时候,敞开的门里传来了喧哗声,尼克忍不住停下脚步张望,发现里面正在举行宴会。
就像提督在自己家举行家祀和告别宴会一样,这户人家也在祭祀妈祖的生日,并且还给孩子办周岁酒,前院里摆了十几桌,男人们一边喝酒一边划拳。
尼克正要离开,忽然有人叫住了他,那个人是怡和行的浩官。
他观察尼克有一段时间了,但是因为天黑并且尼克做了乔装并不能确定,后来他看到了尼克的靴子才知道没有认错人。
他就像那些小酒馆的老板一样,主动热情得将尼克拉进了酒席,而且还不是前院,而是主人家的宴会厅,在穿过一个月亮门后就是一个非常奢华的长方形宴会厅。月亮门两侧各放着一个瓷花瓶,瓶里插着绚丽的鲜花,散成扇状的羽毛插在鲜花后面,过道两旁各放着两张苏拉特八仙桌,第五张八仙桌在最里面,入口处有一个小戏台,一个手捧着琵琶的年轻女性和一个老年男性正在表演节目。
他看起来像是她的父亲,年轻女性弹的时候他会弹奏三弦伴奏。这是大运河上经常听到的评弹,在广州比较少见,主要是因为主人的妻子是苏州人才特意请来的。
主人坐在离门口最远的位置,他身后有一张大理石桌面的桌子,上面放着从欧洲进口的座钟,旁边放满了用红色的布装着的银元宝、银元,以至于两个银烛台不得不放在最角落,宴会厅还摆放了其他的落地灯,因此整个灯火通明。
主人很莫名其妙,他并没有宴请尼克,这时浩官做了介绍,然后主人朝尼克拱手,说了句“素养芳名”,这句话翻译成英语就是“久闻你那芬芳的大名”,然后尼克就坐在了一个素未谋面的小孩的庆生宴会上。
过了一会儿仆人将一盘盘凉菜端了上来,它们都放在雕着细腻人物的烫金盘子里,大部分菜尼克都没有见过。
浩官客气得跟他介绍了几道菜,其中有飞鱼、晒干后切成丝,蘸醋吃;有一种名叫石耳的凉拌菜,据说是僧人必吃的斋菜;有米饭鱼,色泽很白,味道也很鲜美,很像油炸格林威治银鱼;还有做成肉酱的鹿蹄筋;切成圆片,类似肉皮的一道菜,名叫日本皮,要在水里浸泡很久才能咀嚼动;还有一种油炸后撒上了烟的甘蔗虫,没错,就是甘蔗里的长的虫,越往南越吃虫子多,广西还有人吃竹虫和蜂涌,也是炸酥了下酒。
桌上还有几个果盘,都放在银盘子里,有的是尼克见过的,比如桃子、梨和小蜜橘,另外还有荔枝、龙眼、枇杷等,在三月成熟的荔枝被称为三月红,荔枝壳并不硬,熟透的荔枝像一大串草莓。
所有水果、凉菜摆满了整张桌子,但中央的位置被空了出来,用来摆放热菜,但很快就撤了下去,速度就像堂吉柯德的仆人桑丘在海岛任总督时所见那样让人感到震惊。
浩官不断为尼克夹菜,这主要是表达的友谊和热情,并不是提督家里婉宁替她父亲夹菜那样,提督巍然不动,每个人都可以站起来夹菜。
尼克有好几次想要拒绝浩官的热情,诸如富贵鱼翅球、烧鸭掌、炖麻雀、烤豪猪、烧青蛙都在尼克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但是蚯蚓呐,真的是蚯蚓,尼克差点把饭碗给掀了。
它被处理得如同粉丝,尼克差点吃了,是主人用广式英语提醒的尼克“贵国也吃地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