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火鸟之地(十三)(1 / 3)
在很久以前,实际上是1562年,在莱茵河与斯凯尔特河一条支流的交汇处存在着一个名为雷兴贝格的小公国。那是个真正的穷乡僻壤,除了管理者汉斯·冯·林内特伯爵之外只剩下一群漫无组织的村民,原本那里还有个修道院,但是在1525年战争时被摧毁了,因此连教士都没有一个。
1562年夏季意料之外的雨季让人们很担心收成,接下来发生的洪水、牲畜死亡使人们相信这是人为的,所以农民们四处寻找罪魁祸首,只有巫术才能合理解释这一切。
最后他们选中的目标是客栈老板7岁的母亲安娜·斯蒂尔,至于为什么会选中她档案上没有记载,总之这个案子由伯爵亲自审讯。
伯爵并没有像西班牙宗教审判所的法官那样接受过训练,也没能在如此危险的事情上走出果断的一步。
村民们聚集在城堡门口,要求他采取行动,因为“女巫”就被关在城堡的地牢里。所谓“采取行动”就是审讯,地牢虽然不如家里的床那么舒适却至少是安全的。这群平时看来跟他们养的牲畜没什么两样的农民忽然之间变得极度危险,他们不再害怕威胁,随时准备行动。于是伯爵向邻邦写了信,希望对方能提供建议,必要时将军队带上。
由于1521年路德被查理五世驱逐、逮捕,使得地方法官可以对违反宗教法律的罪犯进行判决,在1531年查理五世又颁布了《加洛林刑法》,它完全绕过了《女巫之锤》界定的巫术犯罪,谨慎得处理“魔法伤害”,其中极刑只仅限于有确凿证据的伤害性魔法,任何一种非伤害性魔法都要遵循法庭的判决。
这种伤害是指直接对人的,对牲畜的不在此列。甚至为了避免地方法院独断专行,使用极刑也需要承报高级法院或者法学院,只有在明确犯罪的情况下才能将拷打视为合法手段。
最终安娜在接受非法审讯后身亡了,她的丈夫和两个儿子在马克西米安二世在奥格斯堡举行皇家宴会时扮作工作人员混了进去,将诉状放在了皇帝的面前,请求恢复安娜的名誉等身为帝国公民的权力,并且对她所受的痛苦和伤害进行赔偿,合计4荷兰盾。
当时欧洲“女巫”通常是指没有生育女性,安娜有孩子,但她跟开普勒的母亲一样都是经营旅店的,可能在那个时代的人看来他们是享有“特权的外来者”。
接着那个小公国就不再存在于任何历史记录中了,就像神圣罗马帝国境内许多类似的小公国,它们有可能因为战争、瘟疫、饥荒甚至是农民逃跑就自己消失了。
也正是因为有“使用极刑也需要承报高级法院或者法学院”的内容,法学院成了跨地区的高等法院。
《加洛林刑法》同样不承认诬告和谣言,帝国法律也不允许以此为由拷问,在理性的统治者眼中,猎巫是一种“尼禄的迫害”,至少当时并没有形成大规模迫害的模式。
到了157年之后,巫术指控的目标发生了转变,法官的妻子、议员都有可能被举报,甚至有一个地区的精英因集体参加与恶魔崇拜有关的夜间聚会,集体遭到举报的案件发生。
当时的法国国王是查理九世,不过更多人愿意相信他被母亲凯瑟琳·德·美第奇操控,在她的丈夫亨利二世在与苏格兰卫队长的决斗中刺中头部去世后,他与凯瑟琳的三个儿子陆续继承法国的王位。
他们的长子弗朗索瓦二世即位时只有15岁,当时他已经与苏格兰的玛丽·斯图亚特结婚了,一直体弱多病的弗朗索瓦二世并没有对朝政进行实质干涉,2年后就因为耳部感染引起的脑病死了。
查理九世1岁就继承了哥哥的王位,他还有个更小的弟弟,在加冕典礼时就坐在查理九世的旁边,而他就是将来的亨利三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