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八章:养廉银也不是那么好拿的(2 / 3)
原来,这份册子与其说是养廉银的发放细则,倒不如说是一份利益‘交换册’。
虽然在这份册子中,其中最低的九品官,一年的养廉银都达到了五百两。而一品官更是达到了一万五千两,但在这个发放标准后面的内容,却全都是关于这养廉银的的‘交换条件’。
像其中地方的‘常例’,直接就由原本默认的‘地方补贴’变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要知道,这份‘常例’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就拿海瑞各朝廷汇报的《兴革条例》中淳安县的例子来说,一个并不富庶的淳安县,每年光是一个县令的‘常例’银子收取便达到了两千五百多两。
若是再算上县丞、主薄等其它官员的常例银,这个数目起码还要翻上一倍还多。
但现在随着养廉银的出现,这‘常例’虽然没被取消,但却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减半并充公了,再不是地方官员能够合法支取的了。
而且随着地方上‘常例’银的减半充公,这地方官向京官的‘朝觐’自然也同样变得不再合法。
另外,除了地方上的这‘常例’变化,在朝廷上,以往各部都有的‘小金库’,这一次也全部被取消,全部划归到了户部。而没了各部的‘小金库’,这贪污的官员数量,自然也就减少了不是?
而且不仅如此,从万历二十七年开始,全国的税赋收缴也将全部上缴国库,而后再按需由国库下拨地方藩库。
说起来,以往大明的税赋收缴上来后,都是先由地方官府先把来年的开支部分截流下来,最后剩下来的盈余部分才上缴朝廷。
也就是说,大明国库每年的税银收入,从理论上来说,都是整个国家财政收入的‘净利润’。这也是为何在原历史上,堂堂大明国库,一年的收入才数百万两银子的原因。
只不过如此一来,虽然免去了一些朝廷的‘麻烦事’,提高了一部分效率,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弱干强枝’的财政局面。
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在这种制度下,被各级地方官员中饱私囊贪污的银子,就已经不知道损失了多少了。
所以,借着养廉银的这个机会,小胖子看似付出了不少,但实际上,仅仅只是一个减半的‘常例’归公,就已经让他赚了,更别说这税银上缴的改变了。
不然以他那‘贪婪’的性子,怎么可能同意王冰给大明的官员们涨工资的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