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牧师(1 / 3)
至于诗人为何四处流浪,据他所说,他一直都追求向往宁静的生活,如果呆在之前的城市,他像是笼中的奇行种,虽然待遇很好,但要受到各种观察和研究。
这一日,楚苟正在擦着店里的桌子,油腻腻的桌板上蹲着几只苍蝇,楚苟将它们驱赶着。这时候,眼尖的他看到了门口跑进来一个小孩儿,抓起一位客人桌上的鸡腿,转身就跑。
楚苟连忙呵斥他站住,小鬼却跑得一溜烟儿。
楚苟扔下抹布,追到门口,身后传来那位客人的声音:“等一下。”
“不用追了。”那位客人是独自一人吃饭的。他是个黑瘦的男子。脸上带着xc区人民少有的憨厚和质朴。他制止了楚苟去追,“就当我送他的吧。”他的眼睛很清亮。
这位客人吃完付完钱后,问楚苟,“你知道教堂怎么走吗?”
楚苟初来乍到,并不熟悉这里的布局,只能摇摇头。
胖乎乎的老板大声说,“往里走,一路走到底,就是教堂了!”
“只不过,除非周末,教堂是不会开门的。你过去了也白搭。”老板好心劝诫。
黑皮肤的客人感激地微笑,“谢谢您。但是我不是去祷告的。我是去干活的。”
老板很八卦,“怎么了?教堂的壁画掉漆了,需要重新粉刷吗?还是门口的蔷薇需要修剪了?”不怪他,黑皮肤男子给人的第一印象,就像是底层朴实的农民工,像牛一样吃苦耐劳。
面对老板的问题,客人皆微笑着摇头。他也不卖关子,亮出一枚小小的银色徽章,“我是来做牧师的。”
老板看到那枚徽章,一下子肃然起敬,还有隐隐的敬畏。他结结巴巴地说,“啊,您,您竟然会来我们这种小地方吃饭。”
教堂在这里的地位好像很高。楚苟揣度着。
牧师微微颔首,“只是想看看大家都是怎么生活的。”他向老板提出一个请求,“请问,我可以让这位小伙子带我到周围转转吗?”他指向楚苟。
老板连忙答应了。一边使眼色,让楚苟好好表现。
楚苟便随着牧师,一路往xc区里面走去。
道路上扑满了浮尘,孩子们就在路上玩闹。一个脏兮兮的皮球砸到了两人面前,一群孩子在后面追逐着。其中一个,就是抢了牧师鸡腿的孩子,他好像也认出了两个人,躲躲闪闪地缩在最后面。
牧师弯下腰,捡起皮球,招手让他过来。那孩子畏畏缩缩地走上前,牧师亲手将球递给他。并摸了摸他的头,轻声说了句:“好孩子。”那孩子好像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眼神中闪过陌生、困惑、不解。他好像无法理解这样的字句、也无法理解这种善意。在黑暗与荆棘中生活久了,习惯了被刺伤的人们,猝然接触到阳光,只会觉得刺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