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英联邦(1 / 5)
英联邦(commonwealthofnations),是由56个独立主权国家(包括附属国)所组成的国际组织,成员大多为前英国殖民地或者保护国,现任英联邦元首查尔斯·菲利普·亚瑟·乔治·蒙巴顿-温莎国王则身兼包括英国在内的16个英联邦王国的国家领导人,此16国构成了一个现代版的共主邦联。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势力遭到削弱,各殖民地人民纷纷要求独立,兴起民族解放运动,本土与自治领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加剧,殖民体系渐趋瓦解。为挽救颓势,1926年,英国被迫承认自治领在内政外交方面获得独立。自治领与宗主国以“共同忠于(英国)国王“而组成英联邦,双方权利平等,互不隶属。1931年,英国议会通过《威斯敏斯特法案》,批准上述决议,确定各英属自治领都获得完全独立的主权,大英帝国名存实亡,英联邦正式形成。英联邦不是一个国家,也没有中央政府。英国国王是英联邦名义上的君主与国家领导人。英联邦不设权力机构,英国和各成员国互派高级专员为外交代表。
主要组织机构:联邦政府首脑会议、亚太地区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联邦财政部长会议及其他部长级专业会议。1965年起设立英联邦秘书处,其职责是促进英联邦各国的合作,筹划英联邦各级会议。秘书处设在英国伦敦。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英联邦
外文名称:thecommonwealthofnations
官方语言:英语
宗教信仰:新教、天主教、印度教、伊斯兰教等
成员国数目:56个
行政机构:英联邦秘书处
人口数量:25亿(2014年)
人口密度:61.09人/平方公里
现任元首:查尔斯·菲利普·亚瑟·乔治·蒙巴顿-温莎
组织组成:
秘书处
英联邦没有书面章程,也没有中央政府。1965年,各成员国政府首脑决议在伦敦设立秘书处。英联邦秘书处是英联邦的行政机构,同时也承担各成员国间交流和协商的工作。
主权国
各主权国都是自愿加入英联邦,也可随时退出英联邦。附属国在独立后可自行决定是以主权国身份(若得到其他成员国的承认)留在英联邦还是退出英联邦。
各个独立的成员国都是由其民选政府管治,内政和外交完全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