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马来西亚(2 / 5)
外交
外交政策
马来西亚奉行独立自主、中立、不结外交盟的外交政策。视东盟为外交政策基石,优先发展同东盟国家关系。重视发展同大国关系。系英联邦成员,与其成员国交往较多。已同131个国家建交。
外交方面,马来西亚在1957年9月17日加入联合国,也是环印度洋quyuhezuo联盟、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大英国协、不结盟运动和伊斯兰会议组织的成员国,同时也是东南亚国家联盟(英语:asean)的创立国之一。
开展经济外交,推动南南合作,谴责西方国家贸易保护主义。1998年主办了第六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主张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保持松散的经济论坛性质,反对其发展为地区性集团。重视东亚合作,倡导建立东亚共同体。1997年主办了首届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10+3),2005年底主办首次东亚峰会。积极致力于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湄公河盆地经济开发合作。
积极发展同伊斯兰国家和不结盟国家关系,关注伊斯兰事务。主张伊拉克战后重建应尊重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并符合伊人民意愿。在中东问题上,认为巴勒斯坦人民的斗争不是宗教对抗,而是捍卫领土主权,独立的巴勒斯坦国应得到国际社会承认。2006年多次以伊斯兰国家会议组织和不结盟运动zhuxi国身份召集会议,并致信联合国秘书长和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寻求对伊拉克问题和中东问题公正合理的解决。
反对西方强权政治,反对利用“民主”、“人权”等问题干涉别国内政,主张维护联合国作为国际核心组织的地位,关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问题。2004年5月当选2005年至2007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委员。2006年3月,第6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决定成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取代原来的人权委员会。马于同年5月当选人权理事会成员,任期3年(2006年至2009年)。
支持国际反恐合作,强调反恐应解决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否定伊斯兰与恐怖主义的必然联系,推动宗教和文明间对话。
在朝核问题上,认为拥有核武器的朝鲜将危及东北亚乃至全世界的安全,呼吁有关各方保持克制,赞赏六方会谈为解决朝核问题发挥的积极作用。
对外关系
同中国的关系
中马关系历史悠久。早在公元前2世纪,中国商人就去马来半岛从事商业活动。1974年5月31日,马中两国建交,马成为东盟中第一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中马建交以来,两国不断拓展和深化双边关系,给双方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也为促进两国和本地区的繁荣与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在广泛领域的协调与合作,共同促进两国和本地区的和平、稳定、安全、和谐与发展。
1999年,两国签署关于未来双边合作框架的联合声明。2004年,两国领导人就发展中马战略性合作达成共识。2013年,两国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2013年8月16日至19日,中国海军郑和号训练舰对马来西亚哥打基纳巴卢港进行访问,同时还结合返航前往中国南沙海域巡逻岛礁。
2017年1月7日,中国国防部新闻局证实中国一艘潜艇在护航返程途中停靠马来西亚进行休整和补给,这是中国潜艇首次访问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海军官方消息称,中国海军一艘039a型潜艇和长兴岛号救生船访问马来西亚。
2017年5月12日-15日,长春号驱逐舰、荆州舰和巢湖号综合补给舰组成的中国海军远航访问编队抵达马来西亚槟榔屿巴特沃斯北集装箱码头。
同东盟的关系
马来西亚是东盟重要成员,同其他东盟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关系密切,高层互访频繁,并注意在重大国际地区问题上相互协调立场。马是东盟内部贸易的重要一员,2005年与其他东盟国家的贸易额为2462亿令吉,占其对外贸易总额25.44%(马方统计数据,下同)。重视地区安全合作。2004年7月开始与印尼、新加坡在马六甲海峡进行协同巡逻,共同打击海盗、走私和恐怖活动。
同印度尼西亚的关系
同为musilin人口占多数的国家,相互关系十分密切。2005年马印尼双边贸易额291.5亿令吉,占马外贸总额的3.01%。两国在西巴丹岛和利吉丹岛主权归属问题上存在争议。2002年海牙国际法院裁定马对上述两岛拥有主权,印尼对此表示接受。2005年1月,巴达维总理在雅加达出席东盟地震和海啸灾后问题领导人特别会议期间会见苏希洛总统,并向印尼提供了救灾援助;4月,巴达维总理出席在印尼举行的2005年亚非峰会和万隆会议50周年纪念活动。2006年1月,巴达维总理在苏门答腊与印尼总统苏希洛举行年度磋商;马来西亚皇帝西拉杰丁访问印尼。3月,印尼国会议长阿贡拉克索访马。8月,印尼总统苏希洛访马。12月,副总理兼国防部长纳吉布访问印尼。
同新加坡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