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另类的生意法(2 / 4)
他们决定在东湖公园附近划出一块地盖楼,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以深圳政府85%、港商15%的利润分成达成协议。
这一天,深圳签出第一块土地出租协议,由港商刘天就开发。
特区出地,建房子在香港卖。
它就是中国内地第一个商品房小区——东湖丽苑。
这个楼盘的购房优惠是“一次性付款95折,提供购房入户,每家配备3个户口名额”。
这一政策刺激内地有亲戚的港人购房欲望,在价格上还比香港便宜一半,最后该楼盘一次性售罄。
而再过两个月,香港罗氏美光集团也即将在深圳葵涌兴建独资经营的深圳第一家港商独资企业——“新南新印染厂”。
这个第一家港商独资的企业“新南新印染厂”,就像一个风向标,指引着更多的外商到广东投资设厂。
只不过现在徐洛打算将‘第一家港商独资’这个称呼拿在手中。
所以他要让陈舒蓉带着人去深圳开设这么两家公司。
一家房地产公司,这个可以跟深圳合作。
不过工厂则是选择自己独资。
陈舒蓉接过他递上来的纸张,上面一张是关于房地产公司的开设。
不过这家房地产公司不是叫独角兽,而是先在香港收购一家房地产公司。
然后以此作为进入内地发展房地产的跳板。
并且所采取的方式跟刘天就一样,85:15开。
但在此基础上加入一条:小区建好后要委托物业公司管理治安、环境卫生、水电维修、代办户口等。
陈舒蓉思忖片刻,问道:“这个方案我们会不会少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