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1 / 4)
「王叔,有些事,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陆云苦笑着摇摇头,将碗中剩余的酒一饮而尽,「这十年,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复仇,如今我回来了,就一定要为陆家讨回公道!」
王叔还想再劝,却被王天霸拦住,「爹,你就别说了,陆云心里有数。」他转头看向陆云,眼中满是担忧,「陆云,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做?」
陆云沉默片刻,眼神逐渐变得锐利,「我要先查清楚,十年前,除了赵金龙,还有谁参与了陆家的灭门惨案!我要让他们血债血偿!」
王天霸握紧拳头,重重地锤了一下桌子,「好!我帮你!当年要不是我爹拦着,老子早就去做了赵金龙那龟孙子!」
陆云拍了拍王天霸的肩膀,感激地笑了笑,「天霸,谢谢你,不过这件事,我不想牵连太多人,你只要帮我打听消息就好。」
「打听消息?这方面,我可不行。」王天霸挠了挠头,有些为难。
「我知道,我会去找苏媚。」陆云眼神一暗,语气中带着一丝苦涩,「她消息灵通,应该能帮我。」
王天霸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陆云的意思,「陆云,你……你真的相信她?」
「信不信,重要吗?」陆云自嘲地笑了笑,「我如今一无所有,除了她,还能依靠谁?」
王叔叹了口气,拍了拍陆云的肩膀,「小云,你心里有数就好,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我们父子俩,永远是你的后盾。」
夜色渐深,小酒馆里只剩下父子三人,沉默地喝着闷酒。
第二天一早,陆云告别了王叔父子,独自一人来到了百乐门。
十年的时间,百乐门依然是那般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仿佛时间在这里停滞了一般。
陆云走进百乐门,一股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混合着脂粉香气和酒精的味道,让他有些恍惚,仿佛回到了十年前,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
「哟,这不是陆先生吗?稀客啊!」一个娇媚的声音传来,陆云抬头一看,只见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扭着水蛇腰走了过来,正是百乐门的老板娘,人称「花姐」。
「花姐,好久不见。」陆云微微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花姐上下打量着陆云,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陆先生,您这是……?」
陆云身上的衣服破旧不堪,脸上还带着伤痕,与十年前那个风度翩翩的少年判若两人。
「一点小意外,不碍事。」陆云淡淡一笑,从怀里掏出一块银元,放在桌上,「给我开个房间,另外,帮我约一下苏媚小姐。」
花姐接过银元,眼神闪烁了一下,「陆先生,您有所不知,苏媚小姐如今可是百乐门的头牌,想要见她一面,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陆云自然明白花姐的意思,他从怀里掏出一块金条,放在桌上,「这些,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