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苟不住了(2 / 3)
有一天,常遇春下朝之后,其中一位宫女端着一盆水给常遇春洗手,常遇春因为没有忍住,所以说了一句“好白”。
但是,这句话恰巧被常遇春的老婆听见了,可是第二天这位宫女就不见了。常遇春的老婆直接把这位宫女的手给砍了下来,并且直接送给了常遇春,常遇春看到了两个血淋淋的胳膊,吓得目瞪口呆,接下来几天他上朝都是六神无主。
后来朱元璋看到了常遇春的情绪变化,于是主动询问,此时常遇春才主动地跪在了朱元璋的面前承认错误。
他说这两名宫女是皇上赏赐给我的,但是我的老婆却直接把这两名宫女的胳膊剁了下来,我实在是对不起皇上。
我的老婆嫉妒起来确实是太可怕了。
谁知道朱元璋听完常遇春的讲述之后,哈哈大笑,于是安慰常遇春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接下来再赏赐给你几个宫女就好了。原本以为事情真的会如此发展,但是回家之后,常遇春发现自己的老婆不见了。
朱元璋并未赏赐给常遇春貌美的宫女,反而是派了几名壮汉来到常遇春家中,把他的老婆肢解了,并且还把常遇春老婆的肉装进了盒子里,写上了“悍妇之肉”,直接分给了朝廷大臣。
当常遇春回家之后,发现与他荣辱与共的老婆不见了,他非常的着急,后来才知道他的老婆的下场,于是他痛哭流涕的喊到:我的老婆确实狠毒,但是没想到朱元璋比我的老婆更加狠毒!
这件事情说起来也是狠人对狠人。
虽然一点都不准确,全是编的。
因为常遇春病死于北伐途中,一生都没患过癫痫。常遇春老婆是凉国公蓝玉之姐蓝氏夫人,在《蓝玉传》中记载为:“蓝玉,定远人。开平王常遇春妇弟也。初隶遇春帐下,临敌勇敢,所向皆捷。”
所以常遇春老婆是蓝玉的姐姐。
朱元璋活烹常遇春老婆的野史根本不可信,因为常遇春有儿有女,正史中也并没有常遇春老婆过多的信息,作为凉国公蓝玉之姐,也不可能在蓝玉案之前莫名杀害,而最有可能被杀害的蓝玉案又没有被牵连,所以常遇春老婆很可能就是自然死亡,并没有离奇故事。
然而这件事虽然是野史。
出自于明朝嘉靖年间官吏王文禄的《龙兴慈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