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人难免于世俗(2 / 4)
沈夜听了,也不由的嘴角一抽。这尼玛,还真是修桥补路无尸骸,杀人放火金腰带。高子这样的人渣,居然成了大老板,身家最少几个亿。当然,自己要捏死他还是很容易。不过都是十多年前的旧事了,懒得动这个手了。
过了一会儿,突然,一个略有些肚子,戴着金边眼镜的三十多岁的男子,走了进来。
他的身上,自带着一种气场。
气势凌人!
而见得了此人,在场的很多场面上混的人,都不由的喊道:“高老板。”
“高老板来了。”
“当年我们这些人当中,混得最好,气势最旺的,就是高子,不对,高哥了。”
高子高育林,满意的点了点头。他听说了有同学聚会,其实挺激动的。毕竟他以前的家境很一般。而且前几年也确实混得惨,成了人人骂的传销人员。现在混成了大老板,大富翁,当然要好好的在原来的同学面前秀一秀。
接着,他的目光横移,不由自主的落在了宋娅的身上,他哈哈一笑:“宋大班花,你也来了。”
大家都是场面上的人,他可是早就认识了宋娅。她早就想把宋娅追求到手,来个财色双收。但可惜啊,宋娅对他一直冷淡无比。
宋娅照样是冷淡之极的点了点头,这高子虽然有钱,但是宋娅还是感觉这人的行事风格不对劲,敬而远之。
高子高育林,在宋娅那里碰到一个壁,也就没有再纠缠。毕竟他现在也是身家数亿的大老板,压根不缺女人。他再扫了下其它的女同学,感觉大多也就是中等水平。毕竟年纪大了,又没有青春。也就没有下手的目标。
接着,他看到了沈夜,也不由的冷笑了一声,不过并没有马上过来。
马上,便有大把人围着高子。
人,在青春年少的时候,可以有傲骨,有傲气。
但是年纪大了,在这浊浊俗世当中混久了,却也难免世俗一些。
而恭维高子高育林这样的大老板,其实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
万鹏抽了抽嘴角:“看看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