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挤兑、怒火(1 / 3)
红票,红票,求红票!
精华用尽,书评区很多都应该加精,奈何,奈何,大家见谅,见谅。
--------
箫雄家中境况普通,甚至趋于贫穷,但是箫雄却能拥有如此不卑不亢的态度,还能拥有如此自信的气势,的确非常人所及。
云坤拉着箫雄亲热交谈的场景,落入白崇山的眼中,心中更是妒火中烧。
这箫雄不过是一穷小子,一个无法血脉觉醒的普通力者,凭什么得到云水烟的青睐?
就连云家家主云坤,为何见到他都是一副相见甚欢的样子?
难道这小子会妖法吗?
“嘿,白哥,那小子是谁啊,看上去很讨云水烟欢心啊,你遇到对手了哦!”
白崇山转过头,愤愤的说道:“一个穷小子而已,妄图攀上高枝!”
“穷小子吗,那身衣服也价值不低啊,看上去不太像啊?”
白崇山摇摇头,下巴点了点诸葛枫:“估计是他的那个朋友资助的吧,他虽然穷,他那个朋友,可是个有钱的主。”
发问的青年眼珠一转,嘿嘿的笑道:“等会送礼物的时候,我们好好的羞辱他一番……”
白崇山冷冷一笑道:“羞辱,那怎么够,哼,不过可以先收一点利息,让他在众人面前丢脸,也不错。”
……
宾客到齐,云坤作为主人,自然是要发言讲话的。
只不过出乎箫雄的意料,云坤带着云水烟走向台前,却一把拉着箫雄一起,这让箫雄惊讶之余又有些迷糊,不知道云坤要搞什么。
“各位,今天是我女儿水烟十八岁的生日,大家能光临,实在是让我云家蓬荜生辉,在此谢谢各位的光临,希望大家在这里,能度过一个愉快的夜晚。”
“想必大家都知道,数年前,我女儿水烟曾经出过一次事,被群狼围困,差点葬身狼腹,当时有位十岁的男孩,拖着柴刀,劈死了数条恶狼,救出了我女儿水烟,如果没有他,我今天也不能在这里,为我女儿水烟举办十八岁的生日宴会,而会在痛苦中度过我剩下的人生……”
“男孩救人后就离开了,没有留下一言一语,我派人找寻过这个男孩,但是没有找到,想不到在七年之后,我女儿却和他成为了同学,这才有机会让我见到救了我女儿的恩人。”
说到这里,云坤拍了拍身旁箫雄的肩膀道:“箫雄,便是当年的那个小男孩,如今却已经长大成人了,箫雄救了我的女儿,等同于救了我,以后便是我云家的一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