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妖脉觉醒(1 / 1)
“金缕,以后你称乎我的时候别用主人,直接以姐姐相称吧。”纪墨见金缕开口主人闭口主人,总觉得这个称呼听上去让人不自在,忍不住提了个建议。
“姐姐,好啊!”金缕微微想了一想,随即就接受了纪墨的提议,对它而言,纪墨是自己的主人,自己的爹爹又与主人融为了一体,叫什么,都一样。
纪墨仙躯虽成,新躯与婴魂的契合度也不错,可却尚未能真正与魂婴融为一体,她的魂婴已是金仙巅峰,新躯却才是游仙初境,再加上新躯是金莲所塑,不如之前的肉身经过万般打磨煅造,相对之前的本躯而言,新躯的强度非常脆弱,以这状态出去打架,新躯很容易被再次毁掉。
好在纪墨心态不错,知道凡事有得就有失,能得到一个与自己的魂婴高度契合的新躯,她已经很满意了,其它的不足不处可以慢慢打熬,她现所处的星球除了她所在的这个石洞仙灵之气充裕之外,其它地方万物不生,自是不会有任何生物来打搅,却是一个极佳的修炼圣地。
纪墨自走入道途以来,还是首次有这般安静的修炼之所,她抛开心头所有的杂念,一心一意的潜修起来,转眼间,又是万载岁月流逝,纪墨的天妖煅体诀,几乎是从头修起,其中许多弊端她根据自己的领悟一一做了修改,等金身大成之时,她稍一用功,肌体就会泛出一层淡金色的光圈。虽然此地没有外力做为参照,纪墨亦感觉现在的金身力量较以前强了许多。
天界的煅体只分两个层次,一个是金身,一个是道体,金身共为十八阶,绝大多数的体修终其一生都卡在金身十五阶以内,金身十阶以前,很容易达到,十阶之后,每晋一小阶。都极其困难。至于道体境,能修成道体之境的,诸天万界也没有几人。
据相关典籍考证,天界记录在册两百余名仙帝中(天庭与其它七大洲共有158名在册仙帝。万妖洲。亦被亦为妖族。共有101名妖帝)修成道体之境的一共只有十一人,(呃,不对。现在只有十人,曾经的蓝月宫主也是其中之一,可他已经陨落),其中妖族占五人,天庭占五人,这十一人走出去,无一不是跺跺脚,就让诸天万界会抖上几抖的大人物。
纪墨凝聚新躯,再到一点点的打磨新躯,一共耗费了三万五千余年的时间,三万五千年后,她的莲花躯终于彻底与魂婴融为一体,修为终于达到了金仙巅峰,天妖煅体诀达到了金身十三阶,身魂完全契合之后,她感觉自己遇到了瓶颈,便没有再一味苦修,从石洞中走了出来。
这么些年来,无名鞭一点动静都没有,纪墨曾偿试过无数次呼唤,它都没有一丝反应,纪墨瞧着无名鞭的模样,忍不住轻叹了口气,说起来都是自己把它害成这样,这货嘴巴虽贱,可对自己,可真是没话说。
无名鞭陷入了长久的沉睡,反而是那张千帝噬魂符的颜色变好看了许多,纪墨刚买到它的时候,此符是一种青中透灰的颜色,使用过两次之后,就变成了暗灰色,现在它的颜色却已差不多变成了全青,虽然青中仍然透出淡淡的灰,可不注意的话,几乎感觉不到灰的存在,纪墨与它不能沟通,但瞧着它光彩流动的光泽便能猜出,它目前的状态相当不错。
至于它是如何被补成这般模样的,纪墨反而不清楚,她至今仍不知道,金缕衣的爹爹,也就是五彩原铁的母铁牺牲了自己,来补全她的受损的神识,而青符的原材料与五彩陨铁的同出一地,此材料的母铁制造的原甲对它自是大补之物。
出了石洞,纪墨站在一处灰秃秃的峰头中,望着眼前那一无所垠的灰败,不期然的想起了自己初到月城的时候,看到的情景,那时候的月城的环境与这里差不厘,不同的是这里没有任何生物,那月城内当年生活着无数的生灵,如今想来,这种环境中,没有生灵倒是一种幸福,否让,让一个智慧生灵长久的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实在是一种煎熬。
纪墨在这个星球中四处穿行了数月时间,除了自己之外,没有发现任何其它有生命迹像的生物,她没有再继续探索,回到了自己居住的那个石洞,此洞内仙灵之气经过这么多年的消耗,已经变得淡溥了许多,那方小小的池潭中的白雾已差不多消散,清澈的潭水已能映出纪墨的容颜,纪墨望着水中的倒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自己身俱上古妖帝血脉之事。
时值今日,她也明确的相信自己身上确有上古妖帝血脉,否则,无名鞭、青符这样的逆天宝物不会莫明其妙的跟着自己,让她心头有些不舒服的是,她这个当事人却一直不曾有机会直接感受血脉觉醒的力量,以前每一次血脉之力觉醒,她的意识就会陷入了昏迷,因为她的本来意识,根本承载不了血脉的力量。
但现在,纪墨突想想切实的感受一下所谓的血脉力量,否则,这种力量就与她无关,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东西,纪墨情愿不要,否则,有朝一日,等血脉的意识成了主导,自己就不再是自己,意念落到这里,她闭上了眼睛,心神沉入识海,全神贯注去感应,去召唤这种虚无却又客观存在的血脉之力。
纪墨原以为这种召唤会很痛苦,很艰难,她也做好了什么都召唤不出来,什么都感应不到的准备,结果却让她大为意外,当她所有的意念专注于此的时候,没有多久,就感觉到一股来自灵魂深处,陌生而又熟悉的力量慢慢的苏醒,这股力量开始很微溥,可没过多久,就由丝丝溥雾化为了溪流,最后化为滔滔江河,在她的体内汹涌咆哮,她金仙巅峰的瓶颈瞬间就被冲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