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符箓店铺,主雇契约(2 / 2)
晚上,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李天泽按东家所教的方法激发了店内阵法,就上了二层小楼,盘膝坐在一块蒲团上,回顾了第一天工作的点滴。
想想白日签定的主雇契约,李天泽就感到相当委屈,有种成了犯罪嫌疑人的感觉:
甲方:东家黄守成,特雇乙方李天泽为百符阁大伙计,委托其全权管理,雇佣期三年,月俸十枚下品灵石,绝不拖欠,每月十五可自行在柜台支取。
乙方需遵守以下条款,如乙方违法以下条款,将精血湮灭,灵气爆体而亡:一,有携甲方货物钱财私逃之行为;二,故意毁坏甲方财物,破坏甲方经营场地;三,篡改玉简账本,谋取不正当收入,损害东家利益;四,夜间不启动防御阵法和贼人合谋获取此店货物钱财;五,玩乎职守,懈待工作,偷懒耍滑,无故旷工;六,贵物贱卖,贱物高收,造成本店巨额损失(具体见此契副本一,副本如有变更以最新之为准)……
想到这里李天泽才知道吴记灵草行的那位王姓修士有多不易,原来和客人谈生意就是在谈自己的小命,一不小心弄错某个价格就会灵气爆体而亡,但即使是炼气期的修士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只要不是故意弄错价格就没有生命危险。
而这主雇契约居然有二十一条之多,光副本就有四个,规定之严密使得乙方没有丝毫渔利自身的可能,而且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一天假也没有,虽然可以请假但会扣灵石。好在师傅说了,有空就会来看他,到时候就可以让师尊捎回封家信,家中平安就不经常回家了。
放在前世这些条款是严重违反合同法的,不过李天泽也接受了,因为所有的店铺都会签下这样的契约,天极大陆可不是法治社会。想成人上人,得吃得苦中苦才行。
而最恐怖的是第二十条,用现代地球上的话来说就是此契约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当然这也不可能成为甲方随意剥夺乙方生命的特权,第二十一条就给出了回答,甲方无故催发契约导致乙方生命丧失将遭受契约反噬,同样会爆体身死。
这主雇契约各纳入甲乙双方一滴精血,却由甲方东家单独掌控。
不过想想今日见识了不少灵符,看到了不少购买出售灵符的修士,李天泽隐隐还是有些激动的,他有些睡不着,竟打坐修炼了一夜。
练气期的修士不用像凡人那么多睡眠,不过多少也得睡上一会,否则白日精神也不会很好。
第二日黄东家就不来了,他已经把此店完全交待给了李天泽,昨日临走时就说以后只会在进货查账的时候才过来,让他好好干。上午客人不多,只有练气期的小猫三两只,买了一些空白符纸和少许最低阶的符箓。李天泽还是很清闲的,他知道百符阁赚钱的生意还在于那几张镇店之宝,卖出一张就有上千块灵石的利润,可也是不好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