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少年行 第15章 打工团--“血兰”(3 / 8)
“一群废物……”一巴掌拍在在女郎身上上,狠狠把女郎扔到沙发上。
“其实我也没想,山芋亲自带队也栽了…….一般人决不是他们对手”答话时断时续。
“他们几个都按吩咐….纹身了吗?”男子又问道
“纹了……”女子答道
“还好,事情总算完成了一半”男子松口气。
“要不要我……再给你找几个雇佣兵…..”女子一脸殷勤。
“算了,老子亲自出马.…”男子咬牙切齿,一脸狰狞。
“好……..”女子迎合应承道。
········
ac227年12月29日,早餐后,易风房间四人聚在一起开会。
“200万美元,感觉报价低了!”易风拿着到手的卡,唉声叹气。
“我们真当雇佣兵?”虽然钱都收了,赵盾是老实人,再确认下。
“当然,你看这把破枪,有钱换新的····不对,枪械要他们提供,他们专业。”易风掏出那把仿制枪。
“咱们吃住在这儿,还要这么多钱,是不是太……”天语脸皮薄。
“要不然明天你跟赵盾再推个车去街上卖冰激凌,攒点钱换把新枪。”易风看天语的目光一脸期待,显然他俩干过。
“又来这招!”赵盾和叶天语一起都撇撇嘴。
“有劳有酬,天经地义。”常飞也把枪搁在桌上。
“你看,英雄所见略同。我们干了保镖的活儿,就该给钱,不然咱们出生入死,林大小姐也未必领情,还是换成现金实惠。此地事了,两不亏欠。”易风与林莎的交集是个悲剧,他也没想有续集。
“那雇佣兵,咱们要有个名号吧?”赵盾其实心里挺不以为然。
说是雇佣兵,不过是眼下权宜之计,等报完了仇,回到东华,照样还是正规军。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雇佣兵没个名号,没法签合同啊!
是的,赵盾熟读法律,很有契约精神,可是个有原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