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法治环境(1 / 4)
季宇宁望着对面的老人,心里不由得叹了口气,又接着说。
“我们现在蕞急迫的,是需要一个法治环境。
如果有一个法治环境,像今天的事情,这几万平的房子腾退,您老就不用亲.自来协调了。
按照腾退的标准,由这些单位和住户签协议,如果不履行协议,那就由法.院处理,法.院可以依法出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如果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那就由法.院强制执行。
审理和执行的期限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所以也耽误不了太多时间。
像这样一家一户的去做工作,这得费多大力气,耽误多长时间。
我前一段在沪上,听说沪上第.一家合资酒店华亭宾馆,居然场地腾退的时间长达将近四年,而腾退的单位和住户就没有几家。这个项目居然开工延后了四年。
四年时间,我们以后恐怕一个四年都耽误不起。”。
听了季宇宁的话,让对面的老人的眉头也开始紧锁起来。
“目前我们的法治环境主要体现在立法上有缺失,立法的速度跟不上。像刑法、刑事诉讼法已经施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个人所得税法,经济合同法也已经施行。商标法已经通过,并且要在明年开始实行。民事诉讼法已经开始试行。
但是民事活动的基本法律民法,我们现在还没有。这样使得我们大量的民商事活动,没有办法通过法律来约束。也没有办法通过法律来保护。
这也让对我们的市场和产品有兴趣的一些外商止步不前,因为他不知道和我们打交道以什么法律原则为准,在和我们进行的一些民商事活动中怎么样保护自己。
而且没有民法,我们民商事方面的很多单行法也没有办法制定。”。
季宇宁知道这几十年来,国内曾经搞过四个民法典的草案。但是条件都不成熟。前世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民法是1986年施行的民法通则,这部民法通则是1985年7月才开始组织起草的。
当时是制定民法典的条件不成熟,所以呢,搞了一个变通,根据成熟一条制定一条的原则,先制定了民法的通则。
然后根据民法通则的原则制定了一系列的民商事方面的单行法律,直到季宇宁穿越的时候,也就是大约30多年后,才有了完整的民法典。
“关于这方面,老爷子,我倒是有一个建议。以前搞的民法典的四个草案,好几千条,目前很多还不太成熟。我们不妨先搞一个通则的东西,也就是把原则都规定下来。这可能二三百条就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