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苟(2 / 3)
十四个字,金钩铁划,行云流水。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放笔,收官。
陈仲卿对这短短十四个字非常满意,前世喜欢勾勒书法,甚至周围没有笔墨时都会拿着枯枝在泥泞与青石板上写写画画,而着十四个字不长不短,以前每次都是在第五十九秒时完成最后一笔。
宋官子盯了一阵子,拍了拍手,原本想出一道题考考眼前的人,谁想到答案却比自己预料的还要出彩。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说的是叶国柱么?
宋官子心悦诚服的轻声说道,“字是好字,比起翰林院那帮眼高手低的书呆子,境界不止高出了一大截。”
陈仲卿捻起宣纸的一角,轻微的吹拂一下,让宣纸上的墨迹早点干涸。
听到宋官子的话,他回过头笑着说道,“承蒙赞誉。”
面前的年轻后生是知晓分寸的聪明人,不过宋官子还是小声的提点了一下对方,“突火枪我会在后天送给你,但愿你别拿这些东西去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陈仲卿表情无辜的说道,“你看我的样子像是杀人放火的亡命徒么?”
联想到之前陈仲卿在杭州所做的事,宋官子无奈的说道,“你可比亡命徒狠多了,我还没见过这样的读书人。”
像是根本不在意对方的冷嘲热讽,放下纸笔之后,陈仲卿走到字画面前,一手摸着手边的宣纸字画,有意无意的说道,“杭州城这两天,好像出现了几批胡商?这个季节来胡商,还真是奇怪。”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