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二章 尽孝为先刑难伤(2 / 3)
“我也吃过。”
“好吃。”
“菜团子,你别瞎说,王县令炸的东西好,炒的也比你强,你别给自己脸上贴金子。”
一声声的证明响起来,小贝看旁边的老头还有那个拄棍的老妪,见两人没有反对,心中便相信了很多。
再好好看看王常王县令,小贝突然笑了:“哈哈,你是当厨子的还是当县令的?怪不得白白胖胖呢,你就是个典型的吃货。县里百姓的事情你不管,你没事跑到人家馆子里面吃东西给别人做菜,你不觉得你当县令屈才了么?”
“是,是,吃货,我是吃货,我不配当县令。”王常顺着话说。
“我想不明白,你一个吃货,你怎么当上县令的,你应该当厨子才对。”小贝这回郁闷了,谁把王常弄到县令位置的,坑人啊。
“考的,开元六年,我明经科四十二名,原来在朝中做事,我发现俸禄太少,我家地的旁边是其他高官的地。想养猪,人家说有臭味不让养,想挖个池塘养鱼,人家怕池塘的水流进人家的田里把苗淹死了,不让挖。
后来我给我顶头的官连续做了半个月的菜,他才帮忙把我调走。然后汶山县缺县令,我又找了人帮忙,调到汶山。这里我来之前就知道,山中的野味多,还有不少药材,做吃食正合适。”
王常一说起吃来就要流口水,使劲咽两下才没流到嘴外面。
小贝使劲拍两下脑门:“我…我这…我这真不知道该说啥了,我现在相信张菜的话,你做的菜一定很好吃。一个为了吃而去选择做官挑地方的人,说他做菜不好吃我都不认为是对的,你是不是从小饿坏了?”
“不是,我小的时候能吃上饭,是我娘,我爹死的早,我娘一个人拉扯我们兄妹六个人生活,那时……”
王常开始讲起了家里的事情,说是他母亲为了把他们六个孩子给养大吃了不少苦,以前小时候吃饭他们先吃,吃完了他们母亲再吃,如果都吃没了母亲就随便弄点洗碗水喝,算是吃了。
后来他就对苍天对列祖列宗起誓,说有一天出息了,绝对要让母亲每天都吃上好东西。没考科举之前帮别人抄书,赚了钱买食材回来给母亲做,然后大了考科举。居然考上了。
接着是一边当官一边把俸禄买成各种东西给母亲还有妻子与孩子吃,只要他在家,就不让别人下厨。等养成习惯。一天不做菜就不舒服。
无论到什么地方当官,必然先考虑当地有什么东西能吃,好带着家人过去的时候可以吃到美味。
日常生活很节俭,衣服穿破了让媳妇补一补。吃剩的饭菜不许扔,毕竟以前刷碗水母亲都喝,剩菜扔了总觉怕被天打雷劈。
等到了汶山发现野味多了,可是县里穷,比起以前差远来。以前总能在其他地方捞点好处,汶山县是啥啥没有。真想贪点,母亲又不让,说是百姓过的苦,花这个钱早晚遭报应,自己宁肯继续喝洗碗水也不吃贪来的钱买的饭,不然就饿死吧。
于是王常觉得俸禄不够的情况下换了一种办法,到县里三家不错的饭馆帮忙。赚了钱回头买食材。到家给家人做了吃。
凭借一个好手艺,几年来过的不错,每年都能给母亲做两次熊掌。再随着公孙末禹的到来,发现斗不过人家,正好公孙末禹有本事,县里的事情便放下了。专心去做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