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归家诸事(2 / 8)
迟婢的軿车刚经过了一条巷子。从这个巷子里走出了四五个带剑的少年,年纪大的十四五,年纪小的十二三。他们转上街道,往城门口来,一路横冲直撞,一个扛着锄头的老农躲避不及,被撞翻在地。这些少年哈哈大笑。经过的行人侧目而视,无人敢上前喝阻。
荀贞蹙眉,问小夏:“这几个少年你认得么?”
小夏在来阳翟后,对县里的“市井豪杰”、“闾里大侠”、“里中恶少年”做过一些了解。他答道:“不认识。小人过去问问。”
“把他们的剑缴了,十几岁的孺子带什么剑?撞倒老人不扶,还笑!粗野无礼。”
“要不要把他们送去官寺?”
“算了,里谚云:‘县官漫漫,冤死者半’,阳翟县令要知是我送去的人,还不得把他们折磨死?几个少年,训诫一下就行了。”荀贞现在威震郡北,要是把这几个少年送到阳翟县寺,十有八九,阳翟县令会从重惩处。
“是。”小夏叫了几个人,骑乘过去。
左右不过是几个恶少年,荀贞没兴趣留下看,招呼许仲等人扬鞭策马,先出城去。在城门洞里听到了小夏的笑骂:“哟,还敢拔剑?小儿杀过人么?带个剑就自以为是勇夫了?”
荀贞转首回顾,见少年中有一人左手拿剑鞘,横在胸前,右手把剑拔出了大半。
这少年是诸少年中年纪最小的一个,看起来才十二三,剑长臂短,仓促间无法把剑尽数拔出,饶是如此,没有半点的畏惧之意,仰着脸,桀骜不驯地瞪骑在马上的小夏等人。
随同小夏一起过去的一个轻侠挥动马鞭,缠住剑柄,轻巧一拉,把剑从少年手中拽出,舒臂探手,在半空中将剑柄抓住,左顾喝道:“三郎!刀。”他左侧的轻侠拔环首刀出鞘,劈向这剑,如削土泥,不带停滞地将之劈成了两半。“嘡啷”一声,被斩断的剑头掉落地上。
挥马鞭的轻侠把剩下的半截剑随手丢下,笑道:“这也算剑?”
那少年吃惊地张大了嘴,紧跟着,一脸艳羡地看“三郎”手里的那把环首刀。“三郎”把刀在手里舞了两下,潇洒地还入鞘中。
荀贞身边的诸人大多也看到了此幕。一人笑道:“荀君,三郎求着要沈家的百炼刀时,你就不该给他,瞧他得意的!在一群孺子面前也这般显摆,实在可笑。”众人皆笑。
一个十四五的少年能有什么钱?那少年的剑本来就是个粗制滥造的劣等货,对上百炼精钢打造的宝刀,断成十截也不奇怪。
荀贞笑了笑,继续回望。那几个少年被挥马鞭的轻侠和“三郎”的宝刀震住了,没再反抗,老老实实地交出了剑。看到这里,他放下了心,不再观望,转回头,迎面阳光耀眼,已经出了门洞。小夏的声音远远传来,隐约听到他在问:“小儿们都叫什么名字?家住何里?一一报来!”
出城两三里,小夏几人追了上来,把缴获的剑奉给荀贞。
“你们拿着罢。”
荀贞提醒门下的这些轻侠:“侠者,挟也,以力助人是为侠,以力迫人非也侠。像那几个少年,招摇过市,横冲直撞,自以为勇敢,是侠客,实则无赖儿罢了。再又像第三氏,鱼肉乡里、横行不法,更不是侠,是恶。我知汝等皆好任侠,都是好男儿、大丈夫,切记,要做真正的侠,不能像那几个少年,更不能如第三氏那样欺负百姓,行不法之事。若被我知道汝等中有谁人敢行此类事,别院十三条院规里的第二条,即是为彼等所设!”
西乡别院十三条院规,又被轻侠们称作“荀君十三令”。第二条是:“折辱庶人,以力欺良善,笞百。行不法事,院中人共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