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归来美酒洗征尘(4 / 5)
只有大胜才能聚拢军心,才能稳住士气。
而如果想要一场大胜,摆在褚飞燕面前的选择不多,只有两个:打下高邑或者打下元氏。
高邑是州治,元氏是常山郡的郡治,只要把这两个地方打下其一,就能重振声势。
相比而言之,打高邑的风险太大,高邑的驻兵比元氏多,并且离巨鹿、赵郡不远,高邑是州治,刺史在焉,仗一开打,巨鹿的郭典和赵郡的荀贞必会前去驰援,这是褚飞燕不想看到的。
排除了高邑,就只有元氏了。
元氏驻兵少,离巨鹿、赵郡远,且不是州治,只是常山一郡的郡治,打起来风险小得多,更有把握。
只是对他来说虽更有把握,对荀贞而言却是为难了。
在筵席上,荀贞没有多说此事,待筵席罢了,回到营中,他用冷水敷了敷面,祛除了酒意,与荀攸细议王芬的檄令。
“公达,对方伯的这道檄令你怎么看?”
“驰援元氏,有利有弊。”
“利为何?”
“贼兵内部分裂,褚飞燕的实力大为削弱,这是对我部有利的地方。”
“弊呢?”
“常山不同於巨鹿,常山大部都已陷入褚飞燕之手,我部如深入常山,恐会四面受敌。”
“也就是说,我部如果驰援元氏,胜负各占五成。”
“然也。”
如果是事关生死,别说五成的把握,便是一成的把握荀贞也要试上一试,可现在,莫说五成把握,就是十成把握他也不想入常山。
为何?
褚飞燕早晚会向汉室请降,有何必要去与褚飞燕硬拼?在之前的巨鹿一战中,他就千方百计地在避免与褚飞燕正面交战,好容易在没有损失的情况下收复了巨鹿,赚得了军功,再去常山与褚飞燕打硬仗?还是算了吧。王芬不心疼他的部曲,他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