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另类的房地产投资(2 / 2)
《半斤八两》这部戏投资的钱大部分都是陈义华掏的腰包,可是利润分成确是陈义华,许氏,还有嘉禾三家平分。
许氏电影公司分那么多,陈义华倒是没有什么意见,毕竟人家出了钱,而且导演,演员都是许氏公司的人,这样的份额,许氏公司算下来倒是和陈义华投资的钱差不多,可是嘉禾公司只是投资了设备和场地,分成却要和另外两家平分。
嘉禾能这么霸道还不是因为有自己的院线,所以把陈义华和许氏电影公司当冤大头来对待,而且《半斤八两》这部戏拍出来以后,和嘉禾院线的分成还是2.5:7.5的比例,这还是在没有发行商的情况下,陈义华他们的分成才有所提高。
拍摄电影的投资和宣传要那么多钱,可是票房只能拿到25%,而且25%还要分成三等分,陈义华只能拿到香港总票房25%里面三等分中的一份,可以说《半斤八两》就算能大卖,他也挣不了多少钱。
陈义华当时看到这样的合同可把他给气坏了,知道电影院黑,但是不知道这么黑。
嘉禾仗着自己有电影院这么霸道,而且摆出的姿态还是爱要不要的,根本不怕陈义华不签约,难怪后世发展那么多年,香港的电影公司搞来搞去还是那么几家,邵氏和嘉禾霸占了香港的电影院,你就算想反抗,想要挣脱都很难,你开电影公司完全就是为他们赚钱,电影公司赚不到大钱,自然就做不大了。
陈义华也有点理解了许冠文的苦楚,他虽然很有名气,自导自演的电影都能挣钱,不过许氏电影公司挣得都是小钱,都是辛苦费,哪有嘉禾那么爽利,坐着影院上面等着别人求他,等着别人给他送钱,而且大头都拿走了,许氏公司是剩下一点蝇头小利。
其实对于这样的结果,陈义华也有一点心里准备了,陈义华当时生气,但是并没有气糊涂,并没有和嘉禾赌气,并没有撤资不投资了。
陈义华也和嘉禾那方面想说好了,《半斤八两》这部戏可以投资,而且投资比例他可以出大头,但是版权一定要归陈义华所有,而且《半斤八两》现在三家的分成比例只在香港有效,海外市场的版权归陈义华个人所有。
嘉禾还有许冠文他们并不看重海外市场,76年的时候,香港电影很少能在海外挣什么钱,既然剧本是陈义华的,加上陈义华资金投入的比他们多,陈义华的这些条件,嘉禾还有许冠文倒是没有反对,他们不相信香港电影能在海外挣多少钱。
陈义华这次想要买影院倒不是为了和嘉禾斗气,陈义华知道大的院线公司处于垄断地位,能挣钱,但是没想到会挣那么多,因为嘉禾的事情,陈义华也看到了院线的利润。
对于陈义华来说自己并不是没有能力,并不是没有资金,并不是买不起电影院,而且买下电影院的好处不止一个,现在的电影院不仅能卖票挣钱,最主要的是电影院潜在的巨大价值。
现在的电影院都是那种老戏院,地方那么大,又不是高层建筑,如果拆了也不麻烦,而且就现在香港电影院的占地面积,都能在后世建一个大型的超市了。
76年的时候,香港电影还没有喷发,还没有繁华,所以香港的电影院价值还没有80年代以后那么贵,现在的香港人还没有谁会意识到其实投资电影院就相当于投资房地产。
就算邵氏兄弟和嘉禾投资电影院线纯粹就是为了自己的电影院而已,相信他们现在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手上最值钱的其实就是电影院的物业产权吧。
陈义华觉得投资电影院比单纯的买其他物业好多了,不管是以后转让,还是另作他用,电影院的地皮都是相当有用的,价值也比单纯的买房高多了。
香港戏院,大的挺多的,小的也很多,陈义华要买就要买大的戏院,对他来说,不是要看电影院的数量,而是要它的质量。
陈义华现在又不是想自己开电影公司,所以不要数量多,对陈义华来说,投资电影院主要是看准了香港的房地产,电影院播放电影的功能只是陈义华顺带的。
陈义华不要什么小型的电影院,不要什么商场的电影院。
陈义华对房地产中介那个徐经理提的要求是,第一,这个电影院的老板必须有电影院所在地的产权证,第二最好是那些老戏院,地方足够大,而且独门独院,只有一两成楼高,上面没有其他建筑,没有其他单位或者公司。第三,地段最好能在香港中上水平,不能太冷清。
这样的电影院可能价值不菲,比其他的一些电影院价格要高,但是陈义华根本就不怕亏本,76年能买进这样的电影院,相信就算77年78年再转手卖了,陈义华应该都能挣一半,而且这样的电影院以后就算拆了也可以拿来干别的,建高层的商场,下面可以是电影院,上面可以当个百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