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再别,云桥!(1 / 1)
人一旦认真起来。
时间就会过得特别快,而且感觉不到饥饿。 不过张翠翠很是懂事,中午在家里做好了饭菜,送到了藏书阁。 两人在藏书阁用完膳后,也没有离开,而是继续读书。 谁也不想停止,这温馨的一刻。 直到太阳西下,李逍才伸了个懒腰,提议今日暂且先回家去。 朱凝云又乖巧的嗯了一声,跟随在李逍旁边。 走的时候,李逍带了几本书回去,凝云选的书,李逍自然是也帮他端在手里。 这样一来,就能将凝云送回永安阁了。 两人原路返回。 但步伐不约而同的,都很缓慢。 显然是相互都舍不得分离啦。 走慢些,就能在一起长一些,哪怕只是在一起走路。 李逍自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待走到一处风景极其优美之处,开始找话题。 府邸内的风景,可真美啊,凝云这湖,叫什么? 李逍的脚步停在了一处小湖边。 夕阳的光辉,洒落在湖水之上,微风吹过,波光粼粼,荡漾出一抹如蛋黄般的色彩,倒映在湖面上。 这样的美好的景色,便是话题,能多聊一聊。 李逍这次没有喊郡主,而是喊凝云。 好感度已经达到了67了,已经可以尝试了拉进双方的距离。 继续喊郡主的话,反而显得太生分了,有些距离感。 男生嘛,要主动要脸皮厚才行 听到对方喊自己凝云,朱凝云感觉自己脸色发烫。 她的声音如嗡嗡蜜蜂一般小:这是小春湖。 她还有些不好意思被这样称呼。 但李逍知道,自己只需要多说几次,对方就会默认,习惯。 李逍指向那座小桥,又问道:凝云,这桥呢? 朱凝云细致荏弱道:我刚出生的时候,那桥刚建,因此父王给它取名为云桥。 两人的脚步越来越慢,许久才走过了桥,面前是一处八角凉亭,就在湖边。 云桥,云桥,还真是如此,你看这湖泊如天上的云朵,而这桥,宛如云朵间的虹桥。 李逍含情脉脉看向朱凝云,道:云桥这名字真好听,跟你的名字一样好听。 不容朱凝云回答,也不容易她拒绝,李逍轻轻拉住朱凝云的手臂,走向八角凉亭,旋即立马放手。 凝云,我想观赏一下这里的风景可能你日日在此,已经习惯了。可我看这里的风景,简直是美不胜收。 说完,李逍自顾自的坐在了凉亭内,目光却也不看朱凝云,而是投向远方的湖水。 至于郡主什么反应嘿嘿让她自行体会去吧。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朱凝云整个人脑海里都是懵的,一片空白。 脸上火辣辣的,心中如小鹿乱撞。 不知道该怎么办,该怎么说。 好在眼前这个男人,似乎也是不经意间的举动,他在看着远方的风景,这才让朱凝云的尴尬好了些许。 某个恋爱专家说过,不经意间接触女孩,可以化解尴尬。 而女性也会因为双方的第一次肢体接触,产生一些情感上的碰撞,让她对你有心跳的感觉。 男孩子主动一点,坏一点,准没错。 唯唯诺诺,是追不到老婆的。 不过,这些方法若是用在一个女人身上,那就是真诚。 如果用在多个女人身上那就是渣男了。 方法在于人用,做人还是要心思单纯的。但此时不宜继续开口说话,李逍就这样默默的看着风景。
许久,朱凝云都不知道如何是好 但很快,她也慢慢平复了心情。 默默的站在旁边,陪着李逍看着风景。 看着远方的夕阳,秋水与长天一色。 府内的风景,今日似乎变得不一样了 好美 与此同时。 朱棣和徐妙云从府外回来。 可把朱棣累坏了,陪着徐妙云给女儿定了一天的嫁妆,金银首饰成婚的礼服等等 平日里,府内的事情都是徐妙云操办。 今天朱棣陪着跑了一天,他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夫人,平日里在府中要操劳这么多事情,不由心疼。 朱棣挽着徐妙云的手,如普通夫妻一般恩爱,朝着主屋走去。 徐妙云是朱棣一生所爱,他在徐妙云面前,没有一丝王爷的架子。 咦,夫人你看,那不是女儿么? 朱棣拉着徐妙云,偷偷的藏在了树后面,偷瞄。 徐妙云小声道:王爷,咱这样偷看,合适么? 朱棣笑道:怎么不合适,咱们小心点,不被发现,谁知道啊?你不想听听女儿与那李逍说些什么么? 朱棣常常带着徐妙云在那八角凉亭,挽着手说一些情话。 看到闺女和李逍也在那里,又有些觉得,这女婿跟自己很像。 很是好奇他们聊些什么。 那就小心一些。 徐妙云宛然一笑,并未拒绝她也想听,也想看看女婿的模样 谁能想到在燕王府,燕王和燕王妃两人竟跟做贼一样,蹑手蹑脚朝着八角凉亭挪移 八角凉亭处。 两人并肩而战,默默的感受一湖春水。 李逍感觉气氛已经酝酿的差不多了。 有那种心旷神怡的感觉了。 凝云,此情此景,我只想吟诗一首。 李逍刚说出口,就感觉自己说的有些尬。 不知道为何,朱凝云也噗嗤一笑,捂嘴笑道:你说,我听着。 她从小喜好诗词,最喜好读的就是名家诗集。 但并未作出什么诗词来。 诗词一道,靠的是天赋。 她的眼中,李逍是农户出声,因而读书甚少,却是有天赋的。 这一点,十分吸引她。 再别云桥。 李逍出声,看着远方小桥流水。 朱凝云一下就屏住了呼吸,虽然只有四个字,却一下子就感觉到有种淡淡忧伤韵意传来 很快,李逍的声音继续。 朱凝云的惊讶之色,也更重了,美眸微瞪,眸子如星河闪动。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地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