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枉费本王的良苦用心!(1 / 1)
朱凝云身上的确散发着香味。
因为她沐浴的时候,都是花瓣浴,香味久久不散。 朱凝云哪里听到这么挑逗的话,脸红的不行。 不过想到对方是自己的夫君,又如此爱着自己,她便不作回应,继续教导李逍练字。 李逍接下来也没继续撩骚了,而是开始正儿八经的学写字。 不能辜负人家的心意嘛。 姿势纠正过来后,朱凝云又开始教李逍学习楷书字体。 楷书工整规范,干净利落,不潦草笔笔分明。 这种字体用的最多,最实用,哪怕是上奏疏也是用的楷书。 直到中午,李逍伸了个懒腰,有些疲惫了。 逍郎,练字非一朝一夕,不用气馁,明日我再来。 朱凝云十分有耐心,一点都不嫌麻烦。 她想要帮李逍将弥补缺点,默默的帮助他。 这也是母妃教给她的为妻之道。 嗯,你也累了吧,我送你回去休息。 李逍起身,准备送凝云回永安阁。 他知道对方的身体并不太好,这一上午怕是有些劳累。 朱凝云正要起身,突然发现桌子右桌角处,露出半截纸张,上面有一些小字,字迹很是好看。 咦这是什么? 朱凝云瞧了一眼,指向那纸张道:逍郎,你用什么笔,才能写出又小而又纤细的字啊? 这是钢笔字 李逍如实答道:暂时不要透露,是我刚研究出来的。 说着,他将钢笔拿了出来。 凝云你要是喜欢,就拿去用吧? 钢笔? 朱凝云目光看向了这钢笔,坐了下来,紧接着尝试写字。 这 朱凝云美眸微张。 这也太流畅了,很轻松的就将字写了出来。 更为关键的是,无论力道大小,线条始终差不多粗细。 她又不停地写写画画。 发现这钢笔,竟然不用蘸墨,能一直这样写下去。 逍郎,这钢笔是你做出来的? 朱凝云惊讶问道。 嗯 李逍虚心的点了头。 朱凝云激动道:若是此笔能够普及,对于大明朝来讲,这将节约多少纸张,也无需磨墨这些繁琐之事 李逍摇头道:凝云这玩意没法量产,我只能制作出一支出来。 那真是可惜了。 朱凝云爱不释手,又在纸上开始写字。 夫君,我这字很丑啊 朱凝云发现自己用这种纤细的笔,都不会写字了。 凝云,不如我教你? 李逍嘿嘿一笑,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你教我你那字咦? 朱凝云看向李逍写的字,竟然如此好看,愧疚道:原来逍郎的钢笔字写得这么好看,只不过不会毛笔字罢了。 李逍的钢笔字,就是正楷,十分漂亮。 这样一来,两人几乎相反了。 夫君,你这是摘抄这些文章吗? 朱凝云又发现了,李逍桌面上的钢笔字,是抄的那些扭扭捏捏的毛笔字写的文章。 嗯,这些是我以前在老家写的。 现在来了这边,我想用好一些的纸张抄录下来。 免得时间长了,遗失掉了。 李逍将文章拿了出来,差不多有一大摞。 这些都是以前自己在大树口村里面写的红楼梦! 没错,那时候的李逍想要在历史上留下些什么,另外赚点钱。作为文科生,四大名著他都很熟悉。
但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都是明朝出现的小说。 于是乎他便开始根据回忆,写出自清朝的红楼梦。 四大名著,必须有我李逍的名字! 不过从老家带来这些年根据回忆抄写的红楼梦,用的都是草纸 有些难登大雅之堂,见不得人。 李逍便打算,将自己写的,重新抄录下来。 逍郎,你还会写文章呢这好像是话本小说? 朱凝云越看越是惊喜。 闲来无事写的。李逍道。 我可以看嘛?朱凝云看向李逍。 他想看看,李逍写的到底是什么。 李逍点头道:当然可以不过我还没有抄写完这草纸你不嫌弃的话还是等我抄写完再给你吧? 逍郎,我来帮你抄写。 朱凝云不想对方太累。 也行不过,你慢慢抄,不用太累了,内容有些多 说着,李逍将钢笔和墨水递给了凝云。 然后耐心教对方如何使用。 朱凝云也是极为聪明,一学就会。 嗯嗯挺容易的,我懂了,这钢笔真是神奇! 朱凝云对这个钢笔越发的喜欢。 笃笃笃—— 这时,下人前来敲门。 随后将金凤鸾送来的彩头拿了进来。 东西可不少,分别是价值一百两白银的凤尾金步摇一幅。 价值三百两白银的点翠镶红玛瑙凤头步摇一对。 还有两百两白银。 凝云,分赃啦!李逍坏坏一笑。 分什么账,搞得我们跟强盗似的朱凝云小声道。 这场比赛是我们一起出力赢下的。李逍将首饰递给了她:这些首饰归你,银两就归我了。 首饰你拿去折换成银两吧我用不上。 朱凝云一直不已真面目示人,用不上首饰。 她想也没想就要将首饰推回去。 而且自己不是没机会给他银两么,这刚好是个机会 那可不成。 李逍紧紧握着她的手,将首饰放在她的手心,合上。 认真说道:这是我们第一次共同得到的东西,要好好保留着,以后我要让你戴着给我看。 对啊,这是我们第一次齐心合力获得的物件。 很是有纪念意义。 朱凝云这才反应过来,慌乱道: 啊方才是我没有想到对不起 傻瓜。 李逍捏了捏她的小手:我们之间要说什么对不起啊,不分彼此 嗯逍郎我都听你的 就如此。 这几日,李逍每天都啥事不干,就跟朱凝云腻歪在一起。 你教我写毛笔字,我教你写钢笔字。 不经意间,小手碰在一起。 甜蜜积分唰唰的涨 朱棣一直默默暗中观察,心说这小子应该懂我的意思吧? 想要超过咱这几十年的箭术,弯道超车的话,只有火器了。 给了你两千两银子,应该能琢磨出点什么把? 可最终他发现,这小子是沉迷女色了 整日跟闺女腻歪在一起。 可恶,枉费本王的一片良苦用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