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七章 这算什么世道(1 / 4)
小镇上的民众好像对死者与尸体这种事情司空见惯了,不怕被同类的尸体所吓到,听闻到这件事之后,连生意都不做了,向着那边聚拢而去,想要看看那几个刀客究竟是怎么个死像。
逆着人群,岳斯离开了这座小镇。
如今这年头,晚上在荒郊野外过夜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所以村镇之间的距离是非常有讲究的,从早上出发,在傍晚关城门之前,要么遇到村子,要么就是下一处城镇,总之是一过夜落脚的地方。
店小二为岳斯点明的下一处城镇的所在,便是差不多一个白天路程的位置。
岳斯脚程够快,路上也没有停歇,哪怕没有运起神通,中午的时候便已经赶到了这处镇子。
从规模上,这个镇子比上一个更大一点,更加热闹一些,人声喧闹,放眼望去,皆是行人穿梭,只是如同上个镇子刀客的那般人物也更多了,他们的态度更加蛮横,行事更加粗暴,人们唯恐避之不及。
或许是地方更大,这些刀客的装备也好了许多,身上甚至穿的有甲。
虽然是质量看起来就很差的那种甲,只是简单地将甲片穿叠在一起,并且还只有胸前背后的部分,但是有甲和没甲的概念是不一样的。
哪怕是那种选取老竹子烤制后做成的竹甲,也比单纯穿着布衣要强。
提着剑,岳斯找了家最近的客栈住下,价格适中,环境偏差,反正岳斯也不挑。
找好了今晚过夜的地方,岳斯在城中转悠了起来,把阿弥陀佛禅刀卖出去之后,他的身上稍有余财,十几两银子够他花销一段时间了,除了吃饭住店之外,他还准备买些别的东西。
走在街上,
岳斯留意着街边叫卖的人与一间间的店铺,虽然不是什么大的城池,但这些商铺与路边小摊的生意不说非常好,至少人来人往不缺生意做。
但生意最为红火的,却是刀铺与卖凉席的,一把把刀就像切割好的猪肉一样吊在刀铺门口,任人挑选,风一吹,叮叮当当的,好似风铃一样。
岳斯过去问了问价钱,二十两一把不讲价,缠刀绳和刀鞘还是额外买的――哪怕是当普通的刀卖,自己的阿弥陀佛禅刀也是亏了的。
按刀铺老板的话,这年头不是你杀我便是我杀你,如果不想像头猪一样活,那就拿把刀出来防身。
至于卖凉席的为什么生意好,那是因为一副棺材怎么地都比一副凉席贵,一般人等连一口薄皮棺材都买不起,草席一卷,随随便便埋了就是,好一点的还能用上芦席。
就像《卷席筒》的结尾,小苍娃的嫂子带着席子到刑场为小苍娃收尸,虽然家道中落家财散尽买不起棺材,却也比一般人强,用的是芦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