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赴德探秘(1 / 6)
詹姆斯?邦德从学生时代起就不是一个让老师喜欢的乖孩子。-------浏览器上打上-69zw看最新更新他上学的时候,就在学校里表现得非常糟糕,当然,这个糟糕并不是说他的成绩不好,而是他非常厌恶学校那种死板的教育方式。少年时代的邦德就拥有一颗极其不安分的灵魂,他就是那种不能安静片刻的人,偏偏学校里的生活又是千篇一律,枯燥乏味,他很快就烦透了这种日复一日的生活,他是那种需要“动”的人,他必须让自己永远处在不同的行动中。
邦德在伊顿公学1(伊顿公学(eton),专门培养英国上层政界人物的一所中学。)一直过着一种平庸的生活,他在这所学校一待就是整整两年,在伊顿公学的学习期间,邦德除了在体育方面显示出了超凡的特长以外,他的专业学习一直是处于中等水平。不久以后,邦德和一个在学校里照顾学生起居的姑娘发生了不应该发生的轻率的关系,这件事被学校知道后,校方责令他退学,但是邦德还为此感到高兴,因为这所“老派学校的领带”对他来说,再也不那么重要了。
邦德离开被伊顿公学退学后,又来到了费蒂斯,他的父亲就曾经在这里读书,但是在这里,让他稍稍感兴趣的还是体育、历史以及军事训练课。从费蒂斯毕业以后,他就再也没找到适合他的学校,所以毕业后不久,邦德就进入英国海军服役,那个时候他的年纪还很小。从海军退役以后,他经人介绍,来到了英国情报机构工作。
邦德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他总是喜欢向别人吹嘘他曾经在剑桥大学读书。又一次,为了让玛娜佩妮小姐能够相信他说的是真的,他就骗她说自己在剑桥曾经上过第一种东方语言学,这当然不是真的。这是邦德有生以来为了自圆其说而撒过的惟一一个谎,邦德现在每次想起来,都会觉得自己很可笑。经过几天几夜慎重的考虑,邦德终于决定要把当年自己进入海军服役时虚报的年龄改回来,但是从那以后,他就多了一个困扰,那就是他必须要凭空虚构出很多理由,来向m解释在某某时候他为什么要如此地做某件事。
邦德自从进入了英国情报机构以后,他就下定决心要按照自己为自己设定的目标努力学习。在这种决心的驱使下,他自觉地学习了多国语言,尽管在此之前他就可以说一口非常流利的德语和法语。情报组为情报员们设置了很多课程,邦德就是在这个时候学习的化学和法学。随着他年龄的增长,邦德越来越觉得只是对于一个情报员是多么重要,他的求知欲望越发难以被满足,他努力吸取着一切他认为对他的工作有用的知识,拼命记住知识的每一个细节。对于一个从事情报工作的人来说,尤其是对于一个像邦德这样的高级情报人员来说,最重要一点就是他的思想绝对不能腐旧,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都必须持续不断地学习最现今的技术和知识,在这些知识里,最重要的就是掌握和全球政治以及重大时事相关的消息。所以,一个情报人员掌握的语言越多,就越有利于他的工作。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邦德在这天早晨特意起得很早,他在前一天晚上就想好了,这天准备自己驾车去一趟牛津大学。三个月来,邦德一直在跟一位来自贝利诺的讲学者学习丹麦语,当然,他是自己交钱到牛津学习这门课程的。为了提神,邦德特意在吃早餐的时候喝了一杯从新牛津大街德·布瑞商店买来的烈性咖啡,他还吃了两片粗面粉制成的厚厚的烤面包片,以及一个法国马拉鸡生的已经煎成褐色的鸡蛋。吃过早餐,邦德穿好衣服,向他的苏格兰女房东一一梅说了声再见,然后转身离开了他的公寓。邦德把他心爱的老轿车db5开到了国王大街上,然后就一直向西边开去。
其实,邦德自己心里非常清楚,像他这样把一部老式轿车以这种速度开到高速公路上,简直是一个非常糟糕的举动,但是相信每个拥有这样车的人都会这么做的,何况邦德现在还非常喜欢开这部老轿车。这辆db5轿车归属于情报机构已经有很多年了,后来,因为q行动分部准备和英国军方后勤部通力合作,他们在合作之前会出售一批包括阿斯顿?马丁公司的产品在内的汽车制品。就在那时候,邦德抢在同事波尔?泰纳的前面,以5000英镑的价格买下了这部老轿车。邦德的私人专用机械师迈尔文?赫克曼用他引以为傲的技术使这部汽车保持了原有的华美外形,而且还允许邦德把这部车存在一个私人车库里。
每次邦德开车去牛津,他总是觉得行程要远比他想象得短,他的速度要比想象得快。今天邦德到达牛津的时候就比预约的时间整整提前了一小时,这使得那位教受他丹麦语的教授感到非常吃惊。邦德到达牛津的时候,这位教授刚刚上完早晨的第一节演讲课,她的身上还穿着黑色的大学礼服。英格尔?伯格思特姆教授非常非常迫切地想知道,她最宠爱的学生是不是已经正确地明白了她所教受的全部课程。
“说实话,邦德先生,我对你在这段时间的进步相当满意。”在为邦德讲完课后,教授迫不及待地用丹麦语说出了她一直想说的赞美之词。
“这全是靠您的帮助,我才会有今天的进步,教授。”邦德用非常熟练、流利的丹麦语对英格尔?伯格思特姆教授的赞美做出了回应,他对丹麦语的驾驭程度,让人感觉他好像刚刚从哥本哈根来。
“其实,你的语言能力非常好,这是与生俱来的。”她夸赞道。
“是您激励,我才能把丹麦语学好。”邦德一边说着,一边俯下身去亲吻她。
教授办公室里的沙发床被这对男女搞得乱七八糟。那些整齐地堆在架子上的书籍,装有镜框的一大堆学位证明书,还有这位金发碧眼的美女教师的照片全部都脱离了原来的位置,简直变成了一团糟。英格尔?伯格思特姆是一个身体非常健硕的女人,她的身材和大多数丹麦女人一样,骨架很高大。最让邦德欣赏的,就是她那丰满的臀部。英格尔的智慧、成熟和娇娆很好地结合在了一起,成为了一个完美的统一体,这让邦德觉得她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到十分刺激的女教师。这张办公室里的沙发床只有英格尔在教学过程中遇到非常棘手的困难时才会被使用,因为邦德已经有两个礼拜都没来了,所以他现在有很多知识需要马上弥补。而且邦德也急于向教授表示,他其实是一个进步很快而且一丝不苟的学生。
所有“教学时间”全部结束了,邦德起身从香烟盒中拿出两支标有独特标志的香烟,一支放在了自己嘴里,然后把另外一支递给了英格尔。英格尔躺在沙发床上,重重地叹了口气,任由邦德把香烟递到自己的嘴边。英格尔做起来,然后用左手夹住了邦德给的香烟,同时她用右手紧紧地攥住了邦德的手腕,把他的手指放在自己嘴里贪婪地吮吸着它们。
“你是不是饿了?或者我们应该先去吃点东西。”邦德用英语建议道。
“别说英语,用丹麦语,詹姆斯。你老是想带我去那些可笑的时髦饭馆,”英格尔用丹麦语责怪道,“难道你就不能让我为你做点三明治吃吗?再说了,我根本就不想吃饭,我现在只喜欢你手指的味道,现在我才感觉到,原来它们才是世上最好的开胃酒。”
邦德慢慢闭上眼睛,任凭英格尔继续用嘴贪恋地吮吸着。可就在这个时候,邦德清楚地听到从这间办公室里的一堆衣服中传出来一阵微弱的嗡鸣声。
“哦,该死的,又是那种声音,”英格尔用丹麦语咒骂道,“我觉得那儿一定有一只蜜蜂。”
“真是活见鬼,”邦德不解地摇了摇了头,“这声音持续多长时间了?”
邦德掀开被单,穿上了刚才脱掉的短裤。英格尔坐在床上,眉头紧锁,好想在思考着什么。邦德在衣服堆里仔细翻找了一遍,最后他把手伸进了自己的上衣口袋。
“这是什么东西?”英格尔疑惑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