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下手狠辣(2 / 4)
“艹尼玛!”一个性子火爆的混混再也忍不住了,率先冲上前去。
周恒轻描淡写的侧过身子,躲过他的一拳,顺势抬起膝盖,猛力撞击在他的胸口,只听“咔吧”一声,这名混混就已软软的倒在了地上,嘴里吸像漏气的风箱一样嘶声喘息。
“肋骨断了!”几个打架经验无比丰富的混混几乎不用多想,瞬间就判断出了同伴的境况。
“抄家伙,弄死他!”看到这一幕,心知周恒来者不善的“军子”马上从身上摸出一把蝴蝶刀。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蝴蝶刀这样的锐器远远要比砍刀、斧子之类的凶器危险得多。
至少砍刀、斧子通常只能让对手皮开肉绽,等闲不会闹出人命,而蝴蝶刀一旦扎入人体,就是一个再明显不过的窟窿,稍有不好就会导致对方丧命。
混混们平时也是看人下菜,要是对方是警察什么的,他们或许还会顾忌一下,唯恐把事情闹大了不好收拾,但眼前这厮长得虽然高高大大的,偏偏听声音明显是个小毛孩子!
要是连这样的毛头小子都收拾不了,“军子”这伙儿人还真没脸再混了。
遗憾的是,这几个混混读书太少,对于“扮猪吃老虎”这样的事例缺乏了解,从而注定了他们今天将会面临的悲催命运。
周恒不等这几人拿着凶器冲过来,就已经主动上前,先用肩膀撞飞了一个,又闪过一把扎向腹部的匕首,再飞起一脚,精准无误的踢在那个叫“军子”的混混头目下巴上,当场将他踢得身体后仰,倒在地上再也不见了动静。
由于周恒的动作实在太快,电光火石间就已经搞定了两人,使得这场围殴变成了混战,剩下三个混混本想一拥而上,却不料周恒又猛地向后退了几步,和他们拉开了距离。
在这些混混眼里,周恒形同鬼魅,身体更是灵敏的不像话,往往前一秒还能看到他的正面,后一秒就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了。
混混们打架通常都仗着人多势众,可要是人数的优势不再起作用时,他们的心理也会比一般人来得更加脆弱。
拉开一段距离后,周恒又开始了冲刺,在短短零点几秒内,突然出现在一个混混身前不足半米处的位置,一把握住他刺过来的匕首,手上用力一拧,那名混混就惨叫着松开了手掌。
周恒接住掉落下来的匕首,比划了几下后反手一抓,闪电般在身前挥舞两下,挡下了另外两把匕首,巨大的力度直接让那两人虎口剧震,险些松开了手。
几个混混顿时面如土色,心知这是遇上了高手。
能够用一把长度还不如筷子的匕首进行格挡,这可不是区区几个混混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