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唱歌的时代(2 / 3)
富弼依然不服气,不是从所有人的诗字文里能看到一个人的秉性,但毕竟是一个小孩子,对么?字洒脱天直豪贵烂漫,刚才小家伙的举止似是如此,诗也差不多。这岂不是诗、字、人的高度统一?
就凭这手好字,也不需要用他人的诗来替自己美名!
范仲淹微微一笑,在他耳边低声说道:“彦国,是不是别人写的,早晚就会知道,是别人写的,难道能让别人替他写一辈子,若不是别人写的,凭借此子的才能,又岂是一个小姐所能污蔑的?”
“是啊。”富弼恍然醒悟,奶奶的,我与一个小姐较什么劲儿?
心里面对郑朗充满了好感,当然,他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这好感,两人最后走到一起了(勿要误会啊,志同道合……)。
刘知州更不会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犯得着吧,若主持公道,她偏咬着不放,难不成为此事上公堂?或者将娄烟捉来打二十大板子,宋朝也没这个律法。
心中在盘算着另一件事,在郑朗快要收笔时,就对衙役吩咐了,不能传阅,让大家看一下吧。估计这个字,这首诗出来,后面的人难办了,不如让大家参观参观,正好到了吃午饭的时候。将这个诗与字收起来,再休息片刻,否则诗社无法举办下去。
收好后,准备献给东京老太后乐一乐的。
但他稳妥的性格,在献好消息之前,还要确认一下。
第一个就找到了郑朗的大舅,责备道:“张贤弟,你有这样的侄儿,为什么不对我提起?”
大舅苦着脸,说道:“知州,我原来也说过。去年的几首对句,知州记忆犹新吧?”
“我听说了。”
“那的的确确是我侄儿写的,让我元旦时乐一乐,但别人不相信,说是我替侄子说好话的。还有那个查账的事,事前我一点也不清楚,是他查的账,或者请人查的账,到现在我还不清楚,别人也说是我请的人。我辨都辨不来,怎么办?”
刘知州同样无言。
等过几天再到他家看一看吧。
这边郑朗也有了动静,盯着娄烟看,不是愤怒的,是怜悯,惋惜,最后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