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悬壁(1 / 3)
这应当是郑朗第一次以主动的态度,也是最亲昵的态度,对她们的。
两个小姑娘让他吻得俏脸飞红。
放了下来,说道:“破了!”
“破了什么?”四儿迷糊劲又开始发作。
江杏儿已经飞快的跑到书桌前,道:“好字,好字。”
主体绝对保留了米体的风味,不过局部已经产生了细微的变化。比如略瘦,不是欧阳修书体的瘦,欧阳体的确不好学的,若没有他的宗师风范,写得不好则会穷险。
只是稍瘦了一点点。
但放在书体上,一点点也会产生影响。书体越瘦越险,也越劲。张旭与怀素的狂草对比就可以知道。真正用肥字写出刚劲有力的大字,只有颜真卿才真正做到了。苏东坡那不是刚劲,是天真,是率直。刘罗锅的肉字更不能算。侥幸他们虽肥,没有流于媚。一般人字体越肥也就越媚。
显然产生了这个变化,欧阳修、范仲淹与杜衍,或多或少对他有些影响,就是文彦博的直率无意,都给了他启迪。
于是做了一些调整,刚劲不是郑朗所要想得到的。他的性格也刚不起来,吸纳了一些二王的字意,而不仅于框架了,并且略融入董体与赵体的一些妩媚进去,对这份瘦所带来的刚劲进行冲击。
减少了刷字的“刷”的成份,依然保留着,但不多。加了一些陈道复、丰坊、邢侗、傅山、八大山人、石涛,甚至上可以追溯到孙过庭、张旭等的笔法进去,增加字的变化与韵味。甚至还可以看到黄慎等人以画入书的线条痕迹。
这是细分析的。
但当时写的时候,郑朗也不知道用了吸纳了那一家的书意,就是这么去写的!
粗看,与原来的米体十分相似。
细看不是,若原来是骑马奔驰的贵公子,现在是一个充满雅趣的儒者,在骑马慢行,顾盼自若,充满了情趣,一种书卷气息,还有一种放达烂漫与自傲。不是贵公子,是一个充满才气散漫自傲的士大夫!这也是他为什么以前那份格格不入,总让他感到很重要的原因。
侥幸,他抓住了。
这个字才真正与郑朗的个人十分的相似。
同样,这个字发自郑朗的内心深处,字也充满的灵气,也就是郑朗所说的灵魂。
现在初写,还有斧凿的痕迹,一旦写得多了,会逐渐离米体越行越远,但那时,郑朗的字也真正走向成为一家之路。
宋伯听说,也高兴的跑过来,说了一句让郑朗不知如何作答的话:“真不容易,比女人生孩子还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