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真的只是小意外?(1 / 4)
被疯狗咬了命根子的黄龅牙,以后会不会太监,白晃是没办法确定的。
但是贾旭东变成贾公公,基本上已成定局!白晃在离开之前,也没忘记在那人渣的裆部补上一脚。
再加上最先的膝撞……
嗯,蛋都碎了,就是这样。
复仇就是对一个人实行肉*体毁灭么?
肤浅!
让痛苦和屈辱的感觉,如同附骨之疽一样永生纠缠着贾旭东!以后每每午夜梦回的时候,他都要被今天所经历的噩梦吓醒,成为心头再也挥之不去的阴影!这样子,才是复仇的最高境界嘛!
像贾旭东这种,彻头彻尾的人渣牲口,他身上哪里还有半分人性?给此等祸害净身,白晃表示情绪非常稳定,压力着实不大,还可以继续干两票——如果还有这种畜生被他碰上的话。
而且杀人什么的,简直太血腥太暴力了,遵纪守法如白晃,不屑取之!
……
从皇果bar后墙上翻出来,大仇得报,白晃顿时就觉得念头通达,神清气爽。虽然按照行政区划,他就是再地道不过的西江人,但因为家境的问题,却很少来市中心游荡闲逛,这会儿走在中心区的大街上面,新鲜感十足。
流浪汉摸回天桥下面的家,手上还捏着路边捡来的半罐啤酒。也有买醉后的夜店女子,旁若无人地大笑着上了天桥,然后俯身在栏杆上面呕吐……霓虹,晚风,城市的夏夜,一卷充满了俗世暧昧气息的浮世绘。
悠闲的散着步,白晃上了天桥。
对面是中心电影院,三年中班级组织活动的时候,他来过一次,此时在夜色中看过去,又是另一种风景。
但就在他下了天桥,打算拐进老解放路的时候,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警觉袭来。白晃一楞,却并未回头,而是借着电影院前面宣传牌的玻璃反光,瞄到了天桥上面的两个人影。
宣传牌的倒影中,映出的图像有些模糊,但是白晃却是心头一跳。
因为他已经分辨出来,两人中的一个就是朱珍珍无疑,至于另外的男人,倒不像是他先前打晕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