〇一一 首杀(1 / 4)
“你就是被这个一个小毛孩给打伤的?”
看了看干瘦的卫凫溪,又打量了一圈高高壮壮的黑狗,牯牛一口浓痰吐到黑狗脸上,龇着满嘴黄牙骂道:
“你他妈叫什么黑狗,干脆叫狗不如好了!”
“他…他偷袭我!”
恶臭的浓痰喷了一脸,黑狗却不敢擦,只能缩着脖子嘟囔。
“废物就是废物!”
牯牛大斧一挥,差点没把黑狗的头皮削掉,一指边上一个手持短刀的强盗,大声道:
“蚂蚁,灭了这小子,别搞的太难看,不好下口!”
又踹了黑狗一脚,喝道:
“麻利点,去弄些柴火、清水来,一会开饭!”
说罢,他转身就坐到篝火边,翘着二郎腿烤起火来来。
其他两人也都有学有样,懒洋洋地瘫倒在一边,只等开席。
强盗和小偷都差不多,正因为深仇大恨、走投无路入伙的只是极少数,大部分都是一些只想不劳而获的懒汉。
懒散已经成为他们的本能,能少用一分力气就绝不会多用,面对卫凫溪这种小孩,什么阵势、戒备,完全不存在。
名叫蚂蚁的强盗扫了卫凫溪几眼,从牙齿缝里抠出一条带血的肉丝,打量了几眼又重新塞入嘴里,一边嚼着一边叫道:
“小兔崽子,乖乖让爷爷我剁了你,保证不疼。
不然,我先把你手脚砍下来,让你亲眼看着自己是怎么被吃掉的!”
看着这群以人肉为食的畜生,卫凫溪奇异地没有害怕,也没有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