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三章 规则内的那些活动(1 / 3)
出席与《毒品网络》的导演史蒂文?索德伯格的早餐约会,跟《卧虎藏龙》的两位制片人李安和徐立功一起吃午餐,晚上约了《角斗士》的导演雷德利?斯科特以及哈维?韦恩斯坦一起喝一杯,喝完之后如果兴致不减,还可以找地方举行狂欢派对。
这听起来很梦幻的时间表,只不过是在颁奖季期间,一个奥斯卡核心评委的普通一天。
明星、美食、舒适的环境、愉悦的交谈,这些只是奥斯卡公关活动中赢得选票的‘开场白’,有野心的片商们知道,这些投资是有意义的,因为获得了学院和评委们的垂青,作品提名甚至赢得奥斯卡,都能带来很大的经济回报。
影片的重映,dvd的发售、再版,周边的贩卖,甚至是公司其他影片的投资,好像都成为了顺理成章的事,这就是‘声誉’效应。
为了维护奥斯卡这个品牌最基本的公平、公开、透明,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明文规定不得贿选,也即不得向学院成员提供礼品来换取选票,不过,这种事向来是‘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狡猾且财大气粗比如瑞恩这样的制片方,总是能想方设法规避这项禁令。
按照学院的规定,报名参加奥斯卡的作品,必须向学院的评委会提交评审材料,而《角斗士》除了必须的拷贝和dvd外,还包括如下物件,四本大开本画册——介绍影片方方面面——瑞恩亲笔签名的信,以及一个专门从荷兰订做的角斗士版的盘子。
这些东西,基本上都游走在礼品与赠品的边缘,无疑会增添评委的好感。
瑞恩这边做的还算是保守。《毒品网络》的制片方干脆给一些评委邮寄了价值149美元的最新索尼播放器,内置电影原声碟,一旦有人查询,可争辩说是了解电影相关信息的工具,也没坏了规矩。
不管是礼物还是赠品。虽然单个价值并不高,但群发数千位评委也是不小的花销,再加上媒体的造势经费,奥斯卡种子选手们‘自我宣传’的成本,其实还是笔巨大的开销。
瑞恩记得过去曾有统计,在颁奖季。独立影片可能花数十万美元进行公关,而一般大制片厂每部电影平均花费均在数百万美元,而在竞争激烈且志在必得的情况下,制片方有时也会砸重金宣传。
比如这一次,为了《角斗士》,瑞恩干脆砸下了上千万美元的相关费用。
这些还算是比较正常的公关活动。瑞恩前世的最后几年,奥斯卡几乎就成了政治竞选,公关方远远不再满足只宣传自己,而是在为自己公关的同时,还利用媒体的言论,直接诋毁对手。
因为从事的职业的关系,瑞恩前世对这些有所了解。最典型的莫过于2010年的《拆弹部队》,当时出任制片人的梅根?埃里森,利用家族的影响力,不但在媒体上攻击最大的竞争对手《阿凡达》,甚至写信给部分学院成员,明言要求对方不要投票给《阿凡达》。
最后的事情证明,她当时的公关极其有效,《拆弹部队》在奥斯卡上大获全胜。
但是,这种明显过火的公关行为,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