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苦瓦(1 / 4)
部落的兴起是社会式文明发展的必然。
在短短的数千年时间里,炎族——崇尚火与太阳,这是陆地的鳞甲人对他们自己的称呼——已经遍布了几乎整个大陆。
他们的足迹在一次又一次因为生存环境的改变而随之蔓延,也因此在斯纳亚这片古朴的大陆上种下了一颗颗希望的种子。
而这些种子大多都生根发芽,逐渐成为了一个个繁荣的部落。
因为生存环境,地理位置的不同,这些部落之间的差异也往往巨大。
生活在肥沃的江河中下游平原的炎族往往是进行农耕,生活在水草丰茂草原上的炎族往往精通畜牧,而背靠深山的炎族人往往是打猎的好手。
可无论是何种生产方式,炎族人都有一项十分崇尚的技艺,那就是武力。
壮硕的肌肉,强健的身躯,霸道的破坏力都是男人获得女人爱慕的极好优点。
弗兰萨就是其中的好手。
他高达四米五,几乎是炎族平均身高的一点五倍。
他天生就是一个骁勇的悍将,他如今只不过是十岁出头,按照人类的换算比例也不过是十六岁的年纪,但是他已经是整个苦瓦部落的最强者了。
一把重达两百公斤的金属大锤,他扛着它可以在荒漠原野上疯狂奔跑,然后高高跃起直接敲断猎物的脊椎。
看,他扛着一头长满毛发的猎物走过来了。
所有年轻人都跑上前来迎接他,冲着他欢呼。
他们知道,只要弗兰萨出手,就没有搞不定的猎物。
年轻人对于弗兰萨的崇拜是狂热的,他们深信这个战神将无往不利,深信他是带领部落崛起的最好人选。
但是老一辈的人却不愿意看到一个毛头小子这样风光,尤其是他的父亲,莫尔,同时也是这个部落的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