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卷 第七十二章 救赎之道(2 / 3)
“先生,合伙造标准船造的可都是万吨以下的商船啊。再说商船造的再快,也不如军舰的利润高啊。日本的造船厂不像我们全是国有。私营造船厂拿不到商船航运利润,又被政府和财阀使劲压价,那些有两万多吨船坞的私营造船所会很乐意接受我们的订单的;至于日本国有造船厂,也会因为对航母建造极有兴趣,是不会放过这一次机会的。”朱履和道。
“那就马上就找日本人谈吧。”杨锐道:“也不一定是两年要完工,三年也行,我们的时间并不是太紧,实在不行自己造第二批的时候,南京造船厂可以先铺龙骨吗。”
“那到底选那个方案?”随着朱履和的声音。站在一侧的甲乙两组的组员都看了过来。
“甲乙两组的航速是多少?有多少马力?”杨锐问道。
“如果不用混烧锅炉的话,那两组装的都是日制ロ号艦本式专烧重油锅炉,共有十八座,四部艦本式蒸汽轮机。四桨四轴,总输出为十四万轴马力,航速都在三十三节以上。”朱履和道。“另外。一些新出来的技术,特别是和管损有关的。比如二氧化碳填充、传感器火灾自动监测这次都会用上去,不过这要在下水之后由我们独立安装。并不和日本分享技术。”
“那就按照这个方案各造一艘吧。”杨锐的决定出乎意料,“这一次还有下一次都只是积累经验,看似对的路我们要走一走,看似错的路我们也要试一试,我虽然比你们更明白这个东西能干什么,但我不是设计师,这船最终还是要你们设计,由你们督造。想的再好造不出来白费;造出来了使用中如果无法达到效果,也是白费;造出来了使用也有效,可在战时毫无用处那就更白费。
战场本就瞬息万变,海洋上的战场那更加复杂,怎么样的设计有用、有效,只能一点一点总结。之前让你们去上生产管理、品质管理的培训课程,去学习工厂动作分析,就是要你们明白:这船不管怎么造还是人用的,要人用的舒服,那就要基于岗位职责的本身去考虑作业问题。这样你们才知道各个岗位的操作员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什么需要改进,怎么需要避免,这说到底还是品质管理无处不在啊。”
杨锐这边确定方案,本想说一些激励他们的话,不想一扯又扯到品质管理上去了。他忙的把话题扯回来,说一些宏观抽象的东西:“有人说百年海军,我看这完全是唬人!海军的成长史其实就是造舰史,什么时候你们和舰上的官兵配合默契,造出超越当下水平的战舰,那海军就基本练成了。因为你们的造舰基础建立在海军官兵对自己岗位的深刻理解上,他们如果不了解自己要干什么,应该怎么与其他部门、其他舰船配合,那你们无法吃透战舰的精髓并突破现有束缚。
从不懂造舰到会造舰、到造好舰、到最终突破,我看最少需要三十年,至于什么百年海军,说的更多是海军基地。没有百年的积累,一个国家的海军基地不可遍布全世界,而只偏安一隅的海军那在大家看来不能算真正的海军。说的是这么宏远,可现实是我们连家门都守不住,只能靠潜艇这种奇门兵器制胜。现在,要想改变这一切就看你们的了,航母是海军未来的发展方向,没有制空权就没有制海权,我们要的就是一支能控制海洋天空的舰队。”
杨锐一通忽悠便将朱履和这一帮设计师打发走,从今天开始,造舰计划将正式开始,造标准商船的计划也签约启动。接下来的事情对他而言就是坐等挣钱了。
可他这边想着清闲,沪上土改补偿的案子却在不断在发酵。造舆论是梁启超的拿手好戏。当初一入滇一入京这两条路他都没选,就是认定和杨锐斗必须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从法律上突破。开始他找了沪上最大最有名望的哈华托律师行。不想这哈华托律师行从苏报案起就是复兴会的专职律师行,开国后哈华托律师行又成了沪上市政府的专职法律顾问,每年沪上市政府为此支付的法律咨询费就超过三十万元。
市政府看重哈托华律师行的英国背景和多年合作所达成的默契,而哈托华则看重官方背景,沪上越来越繁荣,各种案件也越来越多,外国人的律师行、中国人的律师所将会越来越多,如何保持沪上第一大律师行的位置,实现基业长青。是来华四十多年的他最为关切的事情。
“……,事情就是这样的。”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沪上市政府内,负责本市土改的负责人简明扼要的向眼前的洋人叙述了土改中耕地核价和补偿的规则。和其他地方的土改衙门一样,沪上全权主导管理土改工作的也是一个清冷寡言的女人。
她这边说完,市长费毓桂忙的补充道,“在议院修宪后,土地改革的规则也通过议院表决,这已经等同于法律……”
“不。市长先生。”哈托华说道,“任何法律都不能和宪法相违背,那怕是一点点。宪法修正案中只是说:大中华的耕地属于全体国民所有……,每一户人所拥有的土地都不可超越本省所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由该土地的耕作人,也就是佃农支付适当的补偿予土地所有人,……。具体的补偿方式以及细则由专门的土地改革部门制定并执行……
这些文字很含糊不清,”哈托华读着宪法修正案。很是懊恼,“市长先生。这大概是你们中国人的习惯。在我看来,即使是宪法,也应该将其细则写出,以免被人找到漏洞。”
“可修正案上已规定具体的补偿细则将有土改衙门规定……”费毓桂还是没有感觉到问题出在那里,他这次把哈托华找来本就有些例行公事的味道。
“市长先生,如果宪法修正案上说超过规定面积的耕地和佃租耕地,将无偿的转让给该地块的耕作人,那么他没有任何漏洞,但这里说的是补偿,它并没有反对财产权不可侵犯,而是尊重财产权。这对大家是一件好事,但在这里却是坏事。宪法第十三条所阐述的:政府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如果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合法的私有财产,就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依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