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首映(1 / 2)
一九八四年九月十五日,这对于颜旭来说绝对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他的第一部电影终于在这个日子登上了大荧幕,全港一共有四家影院在同一天开始放映这部被命名为香港奇案之雨夜屠夫的电影,电影并没有沿用羔羊医生的名字,现在的名字相对原名来说更加的直观。
经过了四家影院连续一个星期的宣传,还是有着一定的收获的,特别是在剧院外面的那张巨幅的海报,颜旭一只手里面拿着手术刀,面前的桌子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人体器官,在他的背后是各种各样关于案件报纸的剪辑,更是跟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颜旭是一个人悄悄的买票进场的,现在的电影,还没有像后来那样动不动就搞什么大型的首映场,而且就算是有,他们这样小型的电影公司也没有金钱去专门的搞这个。
对于没有过多宣传的电影首映来说,五成的上座率已经算是不错的了,颜旭坐到了比较后排的位置,在这里他可以直观地感受到场内观众对于电影的评价。
上映的时间一到,整个影院里面的灯光一下子熄灭了,放映机的光线投到了一侧的大屏幕上面。
没有什么字幕,也没有什么介绍,直接出现在画面上的就是几个小孩子的嬉闹,饰演林过雨童年的李灿琛,在友人的怂恿下脱妹妹的裤子,一直到后来偷看父亲和后母的激情,他的表演还是很到位的,也让有些喧闹的影院逐渐的安静下来。
“妈的,竟然这么快就抓住了,有够笨的。”影片开始没有多久,主角林过雨的入案,开始让场内的观众议论纷纷,这么快就被抓住了,后面还会有什么看头。
“不是现在海滩发现的碎尸吗?”
“警察也够笨的,明眼人一眼就看出来他是在撒谎了,还被骗的等什么人。”
因为这个案子的影响,很多香港的市民都从报刊或者杂志上面看到过案发的详细报道,在自己的脑海之中早已经形成了一部分画面,对于剧情细节的不同,三三两两的开始有些牢骚和埋怨。
随着剧情的逐渐推进,场中的观众议论声也逐渐的消散了下去,每一个人都被紧凑的剧情给吸引了过去,警察们的严刑拷打,甚至使用皮鞭重重的抽打林过雨的脚底板,而林过雨不但一个字也不吐露,甚至连面上的表情都没有什么变化,这些都让人观众们开始感觉到了林过雨的不正常,已经有一点的脖颈发冷。
从警察拿出了林过雨给他外甥女的相片开始,没有了开始大约半个小时的沉闷,整部剧的第一个开始了,在家人的谩骂和殴打之下,林过雨的表情终于开始改变,整个心理的防线也在这一刻钟崩溃了。
“什么东西?”
“踢马的,这还是不是人。”
“真的是个变态。”
“这种人就不用该放过他,连小孩子都不放过,真的该判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