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魔王与光头的挑衅(3 / 4)
换句话说,一枚金币可以看成一千块钱——通货膨胀之前的一千块钱。
对于拥有正当职业以及稳定经济收入的人而言,一千块虽然多,但是却也不是拿不出来的金额。可是对于一名没有职业以及收入来源的“流浪汉”而言,如果不偷不抢,一千块钱却并不是那么容易赚到的。
格林想了想,微微一笑:“事在人为,慢慢来吧。实在不行,就当这次是出来开阔眼界的,等以后彻底解决了语言障碍的问题,然后再去慢慢赚钱,然后参加冒险者考核吧。”
格林的帕罗米亚语还十分生疏,因此格林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使用的并非帕罗米亚语,所以酒馆老板听不懂格林的话。但是看着格林没心没肺的笑容,酒馆老板估计格林也并没有将自己的话往心里去。
“哼~真是一个乐天派的小鬼。”酒馆老板不再理会格林,拿起勺子,搅拌了一下篝火上的锅,“食物差不多可以吃了。”
酒馆老板拿出三个木碗,盛了三碗食物,分别递给格林和娜塔莉。
三人慢慢地吃起晚餐来。
食物的味道很一般,而且量不多,三人分只能勉强填饱肚子。
格林一边吃饭,一边考虑其他赚钱的手段。
格林拥有异界的知识,只要能够解决“第一桶金”的问题,那么格林就能利用异界的知识来换取金钱——制作玻璃制作肥皂调配火药造纸印刷等等,都是可以尝试的手段。即使这些东西这个世界都已经有了,格林还能抄小说抄漫画抄音乐等等。
赚钱的手段有很多。但是无论哪一种手段,都是需要本钱的,而格林现在恰恰被卡在了第一步。
常规手段赚钱实在是太慢了。果然只能考虑抢劫了吗?
作为一名魔王,格林对于自己的战斗力还是很有自信的——只要拥有足够的「混沌魔力」。
在拉普拉村的时候,村民们对格林十分热情,格林自然不可能做出谋财害命的行为。但是城里人口众多,居民们肯定不会像拉普拉村的村民那么单纯,找那些恶棍们资助一下,似乎并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行为。
格林瞅了瞅自己的「混沌魔力」储存量。
3点「混沌魔力」,感觉有点少,不过击杀两三个歹徒还是没问题的。
格林打算进城后,就去打听一下城里的恶徒有哪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