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霍骁登门(2 / 3)
“奴才没有!”书砚一张脸臊得通红,再也不好意思多话。
霍骁并没有想要继续打趣书砚,他端起案几上的茶抿了一口,道:“你们说说看这件事儿爷该从哪里入手?”
书砚嘟着嘴摇了摇头,他生平最怕的就是元大人那样的读书人,完全找不到办法应付。
书墨道:“小爷,元大人是大孝子,奴才觉得您可以从元老夫人那里寻点儿门路。”
霍骁道:“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你别忘了元老夫人还把我当元家三房少爷元潇呢,她要是知道八年前我就开始骗她,会不会生气?”
书砚已经恢复了正常,插嘴道:“小爷,奴才看元老夫人慈眉善目的,只要您态度诚恳一些,她肯定会原谅你的。
还有,奴才之前听四殿下说过,老夫人就是喜欢他身上那股牛皮糖一样的劲儿。”
书墨噗哧一声笑道:“小爷,书砚这话说的实在,您回府好生捯饬一番,也像个牛皮糖一样粘在老夫人身边,说不定她老人家就心软了。”
霍骁嗤笑一声:“牛皮糖?爷又不是裴锦歆!爷对自己的长相自信得很,还需要捯饬?”
话是这么说,霍骁回到福王府之后还真是把自己所有的衣裳都翻了一遍。
他可不会忘了,不仅仅是元大人,元老夫人也是很看好傅家小白脸做孙女婿的。
虽然他也没见过傅家小白脸长什么模样,但从惊风、胖麦穗儿、书砚几个人的口气中不难听出那厮一定不比自己长得差。
看人只看容貌是有些肤浅,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在任何地方都不能输给那个小白脸。
元家老夫人出身清贵,肯定不喜欢孙女婿打扮得太过花哨。
那些纹样太过奢华,刺绣太过繁复的全都剔除。
黑色、玄色太过冷冽,不容易让老人家产生亲近感。
绯色太艳,容易让人感到轻浮。
青色很温润很有亲和力,但那小白脸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装扮,而且他本就是读书人,做这样的打扮十分得体。
换做他就不行了,八成会被人觉得是东施效颦。
紫色最能体现他尊贵不凡,可老夫人最顾忌的就是他的身份,绝对不可以。
寻来寻去,还是只有一身月白最合适,不仅能凸显他俊俏的五官,还能平和他身上属于武将的戾气。
他不会忘了八年前自己在老夫人庄子里最爱穿的就是月白色锦袍,老夫人不止一次夸过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