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背景(2 / 4)
他还是将生活费交给表妹,然后不用烧饭。
可惜最近表妹杨秀英对他可不怎么友好了,见面先是冷哼一声,然后端着饭菜也是很不客气的放在他面前。
“小丫头片子,一天心思还挺多。”
陈光良吃着可口的饭菜,不忘教育做饭的人。
杨秀英的长相确实不合陈光良胃口,更何况又没有读过书,两人肯定不能结合。
“总比你做了老板,就翻脸不认人的好!”
杨秀英气鼓鼓的坐在陈光良对面,搬弄着手指。
陈光良笑道:“我哪里有不认人,你老子我二舅现在是我的合伙人。等我们赚到钱,你也可以搬到那些房子里去住,吃香的喝辣的。”
杨秀英一听,顿时惊喜道:“真的能搬到那些房子里住?”
他们住的,都不能叫做房子,只能叫做‘棚’。
沪市的住宅应该可以分为四等:
第一等,独幢洋楼。住这种的,基本上有私人汽车、司机、佣人等,主人也基本是大商人,非富即贵。
第二等,住公寓。能住得起也不简单,但租赁时一般需要一笔顶手费,差不多要在四五百大洋;然后就是租金,一个月估计得一百大洋以上。像是鲁迅、徐志摩等,便是住的这样的公寓。
第三等,住亭子间。是此时沪市大量兴起的民宅石库门中最差的房间,这种房间位于灶披间之上、晒台之下的空间,高度两米左右,面积六到七个平方,朝向北面,大多用作堆放杂物,或者居住佣人。当时,很多像‘屌丝’郭沫若一样的文人到沪市谋生,往往先找这种房子栖身,以至于后来,出现了一个专门称呼这种租客的名词:“亭子间文人”。
第四等,便是棚户区。棚户区也有好坏的区别,像番瓜弄这里的棚户区,无疑是沪市最差的情况。
“总有机会的,这不是已经在变好么!”
杨秀英顿时美滋滋的,她觉得自己表哥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
“良哥,我跟着你一周时间了,你觉得我表现怎么样?”林峰带着两个梨子,放在桌子上,然后带着希冀的眼神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