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儿时玩伴(1 / 3)
当晚。
晚饭过后。
叶荣天在门前乘凉。
不远处的田野上,虫鸣蛙叫,一只只萤火虫像飞舞着的小灯笼,煞是好看!
叶荣天听着大自然的协奏曲,看着照亮路程,照亮心灵的萤火虫,心里感到舒服,感到温暖!
疲惫了一天的身心,此刻得到休憩。
就在叶荣天欣赏着农村特有的“夜景”的时候,一道电筒光照射过来。
很快,一个男人走到叶荣天面前。
叶荣天定睛一看,原来是他的邻居,一个名叫韦蒙的男人。
韦蒙天生近视,读完小学就没有再去上学,曾经去城里打过工,不知道什么原因,每次进入工厂都待不了两个月。不是被炒掉,就是自己辞职。
后来就一直留在村里,帮家里干农活,帮家里割松脂,有时候去附近的工地做做短工,可是由于他近视的问题,手脚又慢,很多人不想请他。
他性格有点倔强,明明近视,却不喜欢戴眼镜,不知道是怕别人取笑,还是自尊心作怪。
他也试过赶马替那些砍木头的人驮木头,也是做不久。
叶荣天听说过,韦蒙现在在村里游手好闲的,快三十岁了,也没有娶老婆,严格上来说,根本没有女人愿意嫁给他。
韦蒙比叶荣天大几岁,小时候,他们和村里的其他伙伴玩在一起。
周末的时候经常在一起抓鱼掏鸟窝,或者一起玩扑克,关系还算好的。
只是后来韦蒙去了外面打工,而叶荣天去了其他地方读书,彼此之间没什么联系,逢年过节回家的时候偶尔见一面,但彼此之间没什么话题。
到后来,叶荣天考上大学,又留在省城工作,两人之间更是少见面,更是没有共同的话题。
他们之间的变化,就如鲁迅在《故乡》中描述的迅哥儿和闰土之间的那种变化一样。
“阿天,吃饭没?很久不见。”韦蒙脸带笑容,首先开口道。
他看起来有些窘迫,也有些彷徨的样子。
“是阿蒙啊,很久不见,来,进屋坐。”叶荣天露出笑容,把韦蒙领进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