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无敌是厚脸皮的专利(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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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要签我……还要让我唱歌培训,出唱片……
不知道我是导演系毕业,专业是导演,执导拍戏吗?
搞得陆征感觉自己很是失败,主业没人关心,副业却接连不断有人找上。
问题是他也只不过在毕业季唱过歌而已,如何做歌手他一点都不懂。
最重要的是他喜欢片场氛围,更不想签约某家公司。
“宋总,感谢您的好意,我是学导演的,唱歌只是业余爱好。”
“我也不会签约任何公司,感谢宋总抬爱。”
对方一听陆征拒绝,明显有些着急,急忙说道:“陆征先生,即便你不想签约,不想从事歌手行业,我们也可以谈谈歌曲的事情。”
“你要是想唱这首歌,我们麦田完全可以与你合作方式发歌。如果你不想唱,可以把这首歌卖给我们,我一定拿出一个让你满意的价格的。”
宋科的话虽然很有诚意,陆征忍不住抱着电话直翻白眼。
想买自己的歌,可能吗?很有诚意是给多少,三万五万顶天了。
这首歌有多火现在只有他自己知道。
一生由你这首歌放进音乐世界绝对属于东方系列威力。
这么一首歌要是制作成彩铃,收入个上千万都有可能。
他之所以没有把目光投向彩铃那是他不懂如何制作音乐,又不想去求人。
要是他拿这歌四处去音乐公司寻求合作,最后结果绝对是贱卖。
其实他早就打算好了,过段时间挑一些火的歌写下来去注册版权,最后再卖给那些歌手,分取他们的盈利分红。
没想的他的计划还没实施,麦田总裁找上门来了。
“宋总,歌曲版权我是不会卖的。”
“如果歌曲由我来唱,贵公司负责配乐,制作,发行,我能得几成利润?”
“移动彩铃业务分红我又能分多少?”